出租车运营成本监审办法将出台 欲破解"糊涂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10:36 中国新闻网

  

出租车运营成本监审办法将出台欲破解"糊涂账"

  目前,出租车的运营成本难说清:出租公司大声叫苦,称运营成本高涨;出租车司机则称“车份钱”过高,导致收入菲薄;而消费者更是对涨价颇为不满。中新社发 舍丹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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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许多地方的出租车公司以油价上涨影响企业成本为理由,要求提高出租车运营价格。但在出租车价格制定过程中,其运营成本不透明常常引起公众质疑。

  对此,国家发改委近日公布了《客运出租汽车运营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对出租汽车公司运营成本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一些与出租汽车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不得计入公司成本,也不能转嫁到出租车司机和消费者身上。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办法有利于促进出租公司成本合理化。

  运营成本是一笔“糊涂账”

  目前,出租车的运营成本难说清:出租公司大声叫苦,称运营成本高涨;出租车司机则称“车份钱”过高,导致收入菲薄;而消费者更是对涨价颇为不满。

  在今年北京市举行的出租车价格调整听证会上,出租公司运营成本就成为各方争论的焦点。北京一家出租车公司的负责人给记者算了这么一笔账,在每台出租车每月5100元左右的“车份钱”中,出租公司付给司机的工资、为司机上缴的保险为1244元左右,占20%;养路费、营业税、所得税等应缴税费为569元;管理费、财务费等企业经营支出达到3194元,占到成本的60%左右。他提供的数据显示,2005年北京出租公司平均税后利润率仅为3.61%。

  对于出租车公司3.61%的税后利润率,遭到了部分人士的质疑,认为出租车公司管理费用过高,并且成本信息不公开透明,列入成本的各项费用也没有说明是否合理,有相当部分费用不应该计入企业成本,因而不能成为涨价的理由并转嫁给出租车司机和消费者。

  六项费用不得计入成本

  因此,有关部门酝酿出台《客运出租汽车运营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发改委价格司成本处处长万劲松表示,目前该办法正在广泛向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征求意见。如果各方面意见比较统一,该办法会尽早执行;如果争议比较大,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最晚该办法有望明年出台。

  在征求意见稿中,对出租车公司的定价成本做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该部分成本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部分构成。直接成本指出租汽车运营中实际发生的与车辆直接相关的各项支出,包括车辆折旧费、行车燃料费、车辆保险费、修理费、轮胎消耗费、车辆规费和其他费用。间接成本包括企业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对于争议较大的管理成本,征求意见稿规定,管理成本应该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障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等10余项。

  考虑到管理成本在实际中会有很大弹性,为防止出租车企业虚增管理费用,征求意见稿规定,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的管理费扣除人员费用、经营权使用费分摊和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宣传费后的余额,不能超过直接成本的10%。征求意见稿还列出了不得摊入成本的六项费用,包括经营者非持续、非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合理费用、超出管理费用列支范围而以“管理费”名义列支的各种费用等。

  业内人士认为,该办法的出台对当前较为混乱的出租车运营市场有一定的规范作用,出租车价格制定也有了相应的参考依据。

  一位行业人士称,“如果有关部门将解决的思路放在出租车公司的成本上,那么更进一步的作法是规定让每一家出租公司公布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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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账目,这样的话,出租行业是否存在暴利也就一清二楚了。

  北京天则经济所研究员郭玉闪则认为,出租车行业打破垄断,放弃政府定价的强制管制政策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

  (文章来源:中国

证券报,作者: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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