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50万以下保险纠纷将可快速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09:08 海峡都市报

  N据新华社电

  当前各地频繁发生大大小小的保险合同纠纷,保险公司、消费者均身陷其中耗时耗力。据悉,保险行业正在探索建立小额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初步考虑今后由保险行业协会对纠纷所涉金额不超过50万元、保险公司作出处理结论半年内的案件进行调解。

  7日,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关于建立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的若干指导意见(草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草案明确,“调处工作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日内结案,经争议各方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调处机构受理的纠纷,如果消费者拒绝接受调解意见或在签署调解协议后反悔的,不影响其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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