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耗约束性指标不容讨价还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8日 05:55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刘世昕

  谁的孩子谁抱走——经过大半年的协调,国家发改委今天终于发布了由国务院批复的“十一五”期间各地区降低能耗指标的计划。根据今年夏天各地与国家发改委签订的军令状,国务院一旦确立了各地要完成的能耗削减目标,各地在完成能耗这个“十一五”的约束性指标任务上就不能再讨价还价了。

  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国单位GDP的能耗水平要比“十五”末期削减20%。从国务院批复的计划看,各地区的降低能耗指标一般都在20%左右,吉林削减的比例最高达到30%,西藏略低为12%。另外,还有山西、内蒙古、山东等能源大省的削减指标超过20%,而广东、广西、云南、福建、海南的下降幅度低于20%。

  为什么各个地区削减的任务量不一样呢?有专家解释说,因为各个地区的能耗情况不一样,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政策。比如,西藏、海南等地区本身的高耗能企业就不多,削减的空间不大,所以不能确定太高的目标。而山西、内蒙古这样的地区有很大的削减空间,但考虑到这些地区经济发展的速度,所以确定了比国家目标稍高的任务量。

  实际上,

国家发改委确定的能耗指标地区分解的原则是:先由各地向国家上报自己“
十一五
”期间能实现怎样的目标,对已经自行明确提出降耗20%或以上的地区,国家对其降耗指标予以确认。

  另外,对自己提出的降耗指标低于20%,或没有提出指标的地区,国家在确保实现全国总目标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各地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情况、

能源消费总量、人均能源消费量、能源自给水平等因素,确定其能耗降低指标。

  据知情专家介绍,“先由各地向国家上报自己‘十一五’期间能实现怎样目标”,这个阶段实际上曾出现过地方和国家关于20%的博弈,有的地区认为自己经济才刚刚起步,要完成能耗削减20%的任务必定要牺牲一些GDP;而反过来,一些能耗不高的地区则认为自己早已经完成了产业的升级换代,没有多少高耗能的产业,削减的空间不大。

  不少能耗领域内的专家在今年年中时都表示担心,如果都认为每个地区自己不是能耗削减20%的主力,谁都把自己的任务定在20%以下,那么约束性指标的完成就面临“流产”。事实上,专家们的担心在上半年已经被印证,上半年我国没有完成能耗削减的任务,万元GDP能耗反而上升了0.8%。随之而来的是,国家层面频频出台各种节能新政,还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节能工作会,由各地的负责人和国家发改委签下要完成节能任务的军令状。

  或许正是在国家一道比一道紧的急令下,今天最终被确定的各地的能耗削减任务表中,大部分地区都在20%及以上这条及格线上。

  按浙江省经贸委经济运行处副处长楼跃刚的说法是,一方面是国家已经确立削减任务,各地必须遵循,另一个方面就浙江的经济特点来说,再不控制能耗水平就会危及经济的健康。楼跃刚说,浙江是个没有多少资源的地区,在2003年、2004年曾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煤电油的能源紧张局面,那时电厂恨不得把存煤都烧得见底儿,全省不断出现拉闸限电,省里相关的部门都得到外地为企业跑煤。或许就是那几年能源捉襟见肘的日子让浙江走上急速调整结构的路子。

  美国能源基金会驻北京首席代表杨富强却认为,能耗分解的任务还远远没有完成。他说,国务院目前只是批复了各地区的削减任务,还应该对钢铁、水泥、建材、交通等9大高耗能领域的削减任务划定目标。这样即有“块块”的削减目标,又有“条条”的任务,形成网状的结构才能保证没有能源大户会漏网。再有,按行业切任务,不仅地方政府有了任务,行业的主管部门和协会也有了任务。

  在国务院批复的这份任务分解书中还提到,能耗削减指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各省(区、市)要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绩效考核和政绩考核。杨富强建议说,别看大多数地区的削减任务都是20%,其实各个地区完成20%的难易程度是不一样的,国家有关部门在确定指标的奖惩措施时也应该考虑到这点。

  本报北京11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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