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届中欧经贸混委会在京举行 达成八项共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 23:49 新华网

  

第21届中欧经贸混委会在京举行达成八项共识

  11月7日,中国商务部世贸司司长张向晨(前右)和欧委会贸易总司马沙铎(前左)在北京签署《在“中欧贸易项目”项下建立可持续贸易专家小组文本》。新华社记者 李晓果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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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1月7日电(记者 徐松)中国与欧盟7日在北京举行的第21届中欧经贸混委会上就进一步发展中欧经贸关系达成八项共识。会后双方还签署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等协议。

  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与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共同主持会议。在长达4个多小时的会议中,中欧双方就完善1985年《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欧盟对华经贸政策文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等广泛议题务实、深入地交换了意见。

  薄熙来说,当前中欧经贸关系处于稳步、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双方应着眼长远,共同努力,为双边经贸关系的继续发展探索新思路、注入新内容、增添新动力,以落实今年9月双方领导人达成的共识。

  曼德尔森表示,经贸关系是中欧关系的重要引擎,欧方高度重视与中国的经贸关系,并始终愿意通过扩大开放、开展对话与磋商,妥善解决贸易问题,保持经贸关系顺畅,促进双方经济不断发展。

  在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薄熙来用“八项共识、三个地位、三点表扬、二点批评”阐释了本次混委会的成果,并重申中方在有关问题上的立场。

  中欧达成的八项共识是:双方同意就完善1985年《贸易与经济合作协定》总体原则及相关问题的谈判做好充分准备,争取在年底前就谈判职责范围达成一致,认真推进《伙伴合作协定》的达成;遇到贸易摩擦时,通过友好磋商的方式给予解决;广东、江苏两省

知识产权投诉举报服务中心分别与中国欧盟商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和经验的交流;设立中欧经贸合作网站,促进中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间的合作;在服务贸易方面,开展司局级的交流与对话;在混委会项下成立农业贸易、高科技和中小企业工作组;启动钢铁贸易非正式对话;在“中欧贸易项目”框架内建立可持续贸易专家小组。

  薄熙来表示,欧盟在与中国的经贸合作中态度务实,对于中方提出的各项要求,欧盟都做出了认真、积极的回应。中方积极评价不久前发布的欧盟对华经贸政策文件,对于欧方认为与中国的经济关系是机遇而非威胁表示赞赏。

  然后,薄熙来对欧盟对中国皮鞋实行

反倾销调查和将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措施诉诸世贸组织的做法提出批评。他说,欧盟对中国皮鞋实行反倾销激起了中国业界的强烈反对。中方汽车零部件进口相关政策符合世贸组织规则,而且争议出现后中方一直积极寻求通过磋商来解决问题,遗憾的是欧盟最终还是将此案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

  薄熙来还呼吁欧盟能够正视中国在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建设方面取得的切实成就,客观公正地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

  薄熙来强调,中国是世贸组织的新成员,也是发展中成员,中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仍面临着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困人口众多等问题,要求中国进一步开放市场,必须充分考虑到中国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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