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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石油收益金收入逾200亿元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 15:2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新华社北京11月6日专电(中国证券报记者 尚晓阳)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日前透露,目前已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超过200亿元。同时,尚未考虑对有色金属等行业征收类似的收益金。 财政部今年3月发布的《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规定,自3月26日起,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目前的起征点为40美元/桶,5个等级征收比率分别为超额收入的20%-40%不等。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是推动石油价格机制改革的重要措施,这部分收入将用于成品油调价后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进行补贴。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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