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纠纷 有望30天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 12:50 法制晚报

  保险合同纠纷 有望30天解决

  将建立快速处理机制

  本报讯(记者 沈迪)金额不超过50万元、未曾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纠纷有望30天内在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内得以快速解决。

  昨日,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建立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的若干指导意见(草案)》,并向各地保监局征求意见。

  按照“草案”,未来保险合同纠纷将采取快速处理机制,由各地成立调解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可进行快速处理的案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当事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纠纷有明确处理意见,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接受;纠纷经当事保险公司处理后6个月以内的;不涉及第三方的利益以及保险精算标准及生命表等问题;未曾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纠纷所涉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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