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承保不得套公车费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 11:47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欧阳进权

  本报讯 私车套用公车的费率承保将被禁止,昨日记者获悉,福建保监局日前向省级各产险公司,通报了近来全省车险经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几点要求:车辆损失险中新车购置价的确定应以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为依据,不得人为调低新车购置价进而降低保险金额进行价格竞争;在车险招标报价中要严格按照条款的规定计算车辆折旧率和相应赔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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