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信:出租车成本监审应有独立第三方参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 09:35 金羊网-新快报

  ■周义兴

  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客运出租汽车运营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征求意见稿)》,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经营者、出租汽车驾驶员、消费者和有关专家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与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等五类费用不得计入定价成本(11月3日《中国青年报》)。

  众所周知,现在不少城市,对出租车经营实行的是“总量控制”的行政管理模式,这也就是说,现有城市出租车经营运营体制、定价方法、内部管理都是按行政要求标准所设计安排的。而如此的体制,决定了出租车行业天然就生成了行政垄断的市场经营习气。具体到目前的出租车经营体制,以及此前一些城市的所谓“油价连动”出租车调价听证,由于其与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的利益关系,加上听证活动本身所存在的缺陷,使社会公众对有关的价格听证普遍产生了“挂羊头卖狗肉”看法,并进而对行政主管部门的公正性也有了负面评介。

  在此社会情况下,

国家发改委如真想让这次
出租车
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取得公信,那首先要使这个“办法”的形成在程序上具备公开、公平、公正的特征,这就要求发改委自身应具有超脱立场外,还应在具体成本监审时有独立的第三方参与,并且这个全过程同时还应当是公开的,可监督的,能及时回应的。否则,就有可能使这次听取社会民意的好事,再次重蹈以前广失公信的行政覆辙,进而使这次行政活动再次失败。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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