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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5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意见的函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 15:24 保监会网站
保监厅函〔2006〕313号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机关各部门: 为了建立健全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经过调研论证,我会起草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0号: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1号:动态偿付能力测试(寿险公司)(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征求意见稿)》和《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征求意见稿)》,并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2号:货币资金和结构性存款》进行了修订,起草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2号(修订):投资资产(征求意见稿)》。 现将上述征求意见稿及其实务指南和起草说明印发给你们,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06年11月25日之前将书面意见传真至中国保监会财务会计部。 联系人:栗利玲王证俞华军 电话:(010)662861836628612566286181 传真:(010)66288102 二○○六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1、《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0号: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征求意见稿)》 2、《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1号:动态偿付能力测试(寿险公司)(征求意见稿)》 3、《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征求意见稿)》 4、《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征求意见稿)》 5、《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2号(修订):投资资产(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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