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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进一步改革公共产品的价格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6日 02:40 新闻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

  在11月4日举行的“第七届中国宏观经济运行与政策论坛———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公共政策”上,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温桂芳提出,建设和谐社会,必须保证所有人都能够公平、公正的享受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尤其是在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方面。他建议进一步深入改革公共产品的价格制度,规范公共产品价格行为。

  温桂芳认为,在深入改革公共产品价格制度上,必须规范政府的价格行为,细化有关措施;对垄断行业拆分和准入方面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区分不同的价格政策来保证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满足各方面的需要和需求;还要做好群众的参与工作;同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温桂芳列举了目前公共产品提供中的几种错误的偏向。

  每次价格改革,就成了提价。公共产品提供主要是一些公共服务领域的产品,这些产品大多数由

垄断行业提供。由于部门利益所致,一些公共产品的垄断行业,对于利用提价来获取利润的积极性较高,所以每一次改革就以成本增加、企业亏损为理由,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造成一提到改革,就成了提价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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