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证券前董事长等8人因涉嫌操纵股价3日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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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 20:58 新华网 | |||||||||
新华网深圳11月3日电(记者何广怀)大鹏证券公司前董事长徐卫国及其7名职员因涉嫌操纵股价3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出庭受审,负责对此案提起公诉的是罗湖区检察院。 这8名被告被指控在长达近5年的时间里,动用巨额资金非法炒作“五矿发展”股票,操纵股价,造成了严重后果。
案情透露,大鹏证券公司违反证券法关于禁止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交易证券的规定,从1998年9月2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陆续在深圳、北京、上海等17个城市的相关证券营业部开设资金账户348个,上述资金账户下挂股东账户4679个,用于分仓交易“五矿发展”,以规避证券主管部门的监管。 大鹏证券在近5年时间里还以相对委托和自买自卖的方式炒作“五矿发展”,共计4.4亿多股,买入量占涉案股东账户交易此股买入总量的48.41%,卖出量占卖出总量的48.88%,此种交易方式占当日“五矿发展”交易量比例大于30%的交易日有297天,占涉案股东账户交易此股交易日总天数的27%;这种操纵行为严重影响了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造成股价异常波动。 检察机关认为,此案犯罪行为属单位犯罪,徐卫国、曾军、马毅、吴军、林红、尤健、易三佑、许静等8名被告人应当以操纵证券价格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曾军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向入驻公司的清算成员如实汇报了犯罪事实,应视为自首,同时曾军在因病取保候审期间,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线索的立功情节,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3日的庭审进行了一整天,此案还需进一步审理,何时再开庭暂未宣布。大鹏证券是去年1月被证监会责令关闭的。今年1月24日深圳市中级法院宣告,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还债。深圳这家老牌证券公司由此成为内地首家破产的券商。审计的结果显示,大鹏证券资不抵债金额达27亿多元,其中相当大一部分是由于非法炒股而造成的损失。(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