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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村低保向深层推进 累计发放低保金逾10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 18:28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11月3日电(记者康淼、苏杰)两年多前在国内率先全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福建省最近又传出消息:截至今年9月底,这个省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超过10亿元,相当于五六个福建山区县一年的地方财政收入之和。

  福建省于2004年1月建起农村低保制度,将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当年75.5万人领到了政府发放的低保金,实现了应保尽保,为此福建省投入3.56亿元。2005年福建省又投入3.66亿元。今年1月至9月,福建省已投入2.88亿元,目前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10.1亿元。

  事实上,

福建省的财力并不宽裕。福建省财政厅的统计数据显示,福建省生产总值这几年一直排在全国第11位,但地方财政支出和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却相对落后,排在20位之后。

  “农村低保在福建的全面实施,与省委省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坚定决心是分不开的。”福建省民政厅低保处处长翁建国说,福建省将每年新增的财力主要用于解决“三农”问题。

  福建省级财政负担了农村低保金70%,这种以省级财政为主的支持方式减少了因地方财力不足带来的资金不到位现象,保证了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

  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两年多以来,福建省农村呈现出可喜的变化:贫困农民的生活逐步改善,农村社会治安好转,干群关系也明显改善。

  龙海市紫泥镇仁和村村民陈青叶,9年前丈夫病故,留下两个年幼子女,仅靠她打季节性短工艰难度日。实施低保后,她家每月享受90元生活补助。陈青叶说:“现在家里吃饭没有问题了,政府的扶持使我树立了生活信心。”

  福建省公布的农村低保户数量呈现减少的趋势,2004年年底为75.5万人,2005年年底减少为74.1万人。翁建国说,部分贫困农民获得低保金后,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投入生产后逐渐宽裕起来,脱离了贫困线。

  一些乡镇干部表示,以往乡政府时常有贫困群众来访,诉说生活困难,有的甚至口出怨言,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后,这种现象基本没有了;过去有些人因为穷,小偷小摸现象时有发生,现在社会治安也好转了。

  诏安县南诏镇镇长沈春生介绍说:“农村干群关系也明显改善了。过去乡镇工作重点就是收费、征粮等,干群关系紧张,群众看见镇干部下乡能躲就躲。现在不收费了,工作重心向服务型转变,特别是实施农村低保后,干部进村入户,群众端茶倒水,笑脸相迎。”

  福建晋江市逐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今年7月开始将标准提高到每月230元,而且实现了最低生活保障城乡一体化。除了晋江外,泉州鲤城、福州鼓楼、福州台江等地也都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的统一。

  据翁建国介绍,福建省还将逐步提高农村低保的标准,10月份以来省里派出多个工作组到一些地方调研,近期工作组将把调研报告递交有关方面。届时,福建省很可能将1000元的农村低保线再提高。

  针对今年福建省台风、暴雨灾情比较重的情况,福建省民政部门还多次派人赴灾区调研,因灾返贫的群众不久将全部被纳入低保范围。

  翁建国说,福建省正逐步扩展低保的内涵,整合社会救助资源,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有关方面采取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灾害救济等多种社会救助形式,帮助低保人员及贫困群众。比如,安溪县政府拿出200万元对人均住房面积低于一定标准的低保户进行补助。晋江市电力部门每年投入170多万元对低保户用电给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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