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郄马镇“阳光”政策建设新农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 09:49 河北日报

  本报讯(郝彦鹏、冀永辉、焦建涛)“光路就修了大小十几条,再加上修缮学校、改供水管道,今年村里这60多万花得可真值!”看着村里的变化,盘算着村里的花销,栾城县郄马镇东佐村村民不由地称赞镇里推行的“阳光建设”政策。

  该镇所谓的“阳光建设”政策,其实就是把各村所有建设工程放到“阳光”下进行操作。政策规定,凡村里上项目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确定通过,再由村两委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各村还要建立质量监督小组,随时跟踪监督工程质量。同时,该镇实行村财镇管,各村建设项目有一项程序不符合要求,镇里也不允许报账。目的就是不让村里多花一分冤枉钱,不建一处豆腐渣工程。

  “乡里定的公开招标程序很严格,每次工程招标都要在大喇叭里广播好几次,招标结果还得在村里公示。”东佐村今年计划硬化大小街道13条,总面积1万多平方米。在村两委公布的招标要求上笔者看到,上面明确地写着路面厚度要达到12公分,混凝土标号250,水泥标号不低于32.5,由于路况不同,综合成本价每平方米31元。最后,该村4个施工队分四个标段,以平均每平方米35元的价格竞标成功。目前,这13条街道已完工12条,质量全部达标,最后一条也正在加紧施工。

  实行“阳光建设”以来,郄马镇新农村建设掀起了新一轮高潮。今年以来,全镇9个村共投资近千万元,建设道路9.6万平方米,改建、维修学校3所,上变压器6台、打井28眼、建设广场3个,面积640平方米,没有发生一起因为工程承包引发的上访告状事件。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