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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交锋:建立协调机制博弈利益集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 09:45 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肖余恨

  现在有些事,单独看还不怎么刺目,放在一起说,就有些令人沉重了。

  这两天,尽管有消息说上海的房价降了10%,还是有专家发出预言:中国房价还要再涨20年!国际原油价格已经跌至今年底谷,但强行涨价时声称与国际接轨的有关部门却一直按兵不动,静待国际油价反弹,好证明自己不轻易降价的远见。再看这两天闹得沸沸扬扬的养路费之争。别说交通部门续征的法律依据已不复存在,就是有这么一个法律,如果反对征收的民意如此强烈,恐怕都不能不考虑对相关法律进行审查:收容法不就因为不得人心而被废除的吗?江苏就拟进行医疗价格调整举行听证,其中137个项目有125个拟涨价—————这年头,一说听证,全国人民都笑了,因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这些现象的存在,倒让人想起了一则反映民意的段子:罚款和创收在一起,听证和涨价在一起,改制和鲸吞在一起,考察和观光在一起,冤案和刑讯在一起,研讨和吹捧在一起,毕业和失业在一起,呵呵,你和谁在一起?是的,我们置身这样一个剧烈变革的社会里,我们又和什么在一起呢?

  我们置身在一个民意和特殊利益集团对决的社会里,我们和各种各样的矛盾在一起。一个社会,如果既得利益集团在和民意对决的时候,总能够不管不顾、理直气壮地继续利益之旅,恐怕不是好事,这必将增加社会群体间的摩擦系数,一不小心,就可能会冒出“火花”。矛盾可以被忽视,但不可能消弥,累积起来的矛盾,总会寻找爆发的基点:这也正是无直接利益冲突为什么盛行的客观因素之一。

  一个和谐的社会当然也会有矛盾,但这种矛盾会在正当的反馈机制中,得到及时反映和逐步解决。在我们建设

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我们会不断地面临民意与特殊利益集团对决的这种局面。特殊利益集团的强势地位,决定了它们总会在一定时间内占据上风,但不会永远占据上风。在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普遍觉醒的今天,如果没有一个强有力的协调机制来解决这个问题,那么社会和谐就无从谈起,社会冲突就会更加剧烈。

  和谐社会,就是从一个个特殊利益集团得到约束、一件件具体个案中的民意得到充分尊重的过程中建成的。它没有终点,永远都是过程。

  (作者系资深媒体工作者)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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