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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施舍乞讨者?(观点·碰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 00:09 人民网-市场报

  新闻源

  “宣传舆论部门要经常告知市民不要随意向沿街乞讨人员施舍,可拨打110和城管求助电话8665110,或护送、引导到救助站实施救助。”这是长沙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中的明确规定。

  (10月27日《长沙晚报》)

  反方

  为什么干涉我向乞讨人员施舍?

  让市民不要随意向沿街乞讨人员施舍,是何用意?无非是使街头乞讨人员的数量得以减少,从而达到“净化”城市环境的目的。

  乞讨人员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其中的大多数,若非无奈,也不会选择这样卑微低贱的生活方式。就现实而言,人们对乞讨人员的施舍并不是多么的慷慨,乞讨人员的生存空间并不是多么的广阔,因此,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必要经常告知市民不要随意施舍。这样的导向,也并不见得对社会的整体利益是有益的。

  应理性看待乞讨现象

  政府自身既没有能力充分救济,又呼吁公众不要救济,那乞讨人员的生存空间就会很小。

  在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太完善的情况下,仅想通过行政手段减少乞讨者的数量,是有商榷余地的。让乞讨人员从容地乞讨,体现出的是社会的一种宽容。理智的做法就应是进行合理的引导,并尽可能地完善救助体系,而不是使其生存的空间日益逼仄。乞讨是一种自由,施舍同样也是一种自由,我们应保持必要的节制和理性,不应过分进行干预,更没必要通过舆论上的强行引导来予以干涉。

  正方

  不要误读“舆论导向”

  说实话,现在我们所见过的街头骗子,实在不少。到底哪些乞讨者是真正需要帮助的,哪些是冒充骗钱的,很难识别。施舍给钱,担心被骗,不给钱,又容易被误解为人情冷漠。

  事实上,在目前城市街头涌现出越来越多的乞讨者的情况下,唯有政府的积极救助才是治本之道。如果政府不能发挥主动性的作用,仅靠社会舆论和媒体关注,不仅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容易纵容懒汉和骗子的滋生。

  帮助了需要救助的人

  由政府出面救助,至少有以下三大好处:首先,能够为那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人,提供合情、合理、合法、安全和及时有效的帮助,这是政府执政为民的体现;其次,能够避免不劳而获者借乞讨骗钱,近年来乞讨有群体化发展的趋势,这种利用人的同情心来骗钱的手段,既违背了社会公德,又是对人们助人为乐精神的一种亵渎;第三,《通知》里还有对流浪儿童、乞讨病人等的救助细则,如对须抢救的有生命危险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贯彻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此类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救助规定,有利于体现以人为本,有利于构建社会和谐。

■ 仲 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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