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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何代慈善组织“数钞票”?(新闻聚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3日 00:09 人民网-市场报

  重庆市今年遭受百年一遇特大旱灾,许多单位、企业和市民在募捐活动中解囊相助。在募捐活动中,重庆市政府社会捐助接收办公室成为最大的募捐主体,应该承担主要募捐职能的慈善组织却备受冷落。截至10月初,前者接受捐款1.32亿元,重庆市慈善总会及区县慈善会仅接受捐款2000万元左右。巨大的反差引起了慈善组织的不满。也暴露出政府越位、募捐主体不规范、行政方式搞募捐易引发逆反心理等问题。

  政府越位“数钞票”

  慈善组织受冷落

  重庆市政府社会捐助办设在重庆市民政局,具体工作由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负责。抗旱期间,重庆市政府公布了社会捐助办的电话和捐款账号,至今重庆市民政局网站上依然只挂着社会捐助办的电话和账号。于是许多单位、尤其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都把单位和个人的捐款送到了社会捐助办,在政府要求和重庆市国资委组织下,重庆市国有企业把7000多万元捐给了社会捐助办。许多慈善界人士认为,政府代替慈善组织“数钞票”,是明显的越位。政府可以号召募捐,但应该让慈善组织做事。有一位企业副总裁本来同意捐款给慈善总会,社会捐助办公布账号后,他马上把钱改捐给社会捐助办。这是因为社会捐助办代表政府,企业想让政府“领情”。重庆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冯秀文说:“慈善总会的工作人员到处劝募,有时候50元的捐款都要坐公共汽车去接受,因为我们不是政府部门,经常受冷遇。”

  记者调查发现,在广东、天津、上海等地,募捐主体都是慈善组织。慈善界人士认为,民政局是政府的组成部分,局救灾救济处一天忙得不可开交,还要到处借调人员搞募捐,天天接电话、数钱、开发票,还没有专项工作经费,慈善组织却在一边“歇凉”,这种体制确实有问题。

  募捐主体不规范

  政府内部难协调

  即使在重庆市党政机关内部,募捐主体也不规范、不统一,不仅社会捐助办接受捐赠,其它各单位、各部门也都接受捐赠,使善款难以整合,降低了其抗旱救灾的作用。

  记者了解到,前不久广东省政府为重庆旱灾捐款200万元,但社会捐助办并没有收到捐款,最后打听到这笔捐款在重庆市财政局的账上。一位民政干部认为,以政府名义接收捐赠时,募捐主体应该统一。

  募捐主体不同,资金就很难“打捆”使用。在重庆市,一些党政机关都下设扶贫集团,扶贫集团由各大企业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对口支援贫困地区。抗旱期间,重庆市人大扶贫集团为忠县捐款334万元;重庆市委农工委扶贫集团为石柱县捐款145万元,其中市农办10万元、市农综办50万元、渝中区50万元、公交控股集团5万元等等。社会捐助办曾接到重庆南方集团一笔100万元捐款,重庆市人大就给民政局打电话,要求社会捐助办把这100万元划到人大扶贫集团的账上,民政局领导则以“市里统一规划使用,一分钱不能动”为由拒绝。这位领导说,募捐主体太多,捐款资金分散使用,不如“打捆”使用效果好。

  政府应少干预、多支持

  目前重庆市慈善总会工作经费很难得到保障,财政不拨款,主要靠“化缘”:一是重庆民生实业公司等极少数企业捐助少量工作经费,二是重庆市民政局从

福利彩票公益金里拨一点资金,三是每年收取一两万元会费。重庆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冯秀文说,政府应该多支持、少干预慈善组织的工作,并给予资金扶持。

  根据有关规定,慈善组织可从非定向捐款中提取10%作为工作经费。但冯秀文说,重庆市慈善总会去年共募捐资金800万元左右,多为助学、救灾等定向捐款,根本不能提取工作经费。中华慈善总会“微笑列车”项目利用国外专款为贫困儿童做“兔唇”手术,自带工作经费,但绝大多数国内捐款不含工作经费。冯秀文说:“捐助企业往往认为我们帮政府做事,政府肯定给我们发工资,但事实并非如此。我现在完全凭党性做事。”

  与重庆不同,广州市财政对慈善组织的扶持力度较大。据广州市慈善会副秘书长苏跃文介绍,广州市慈善会所有经费都纳入财政预算,其所有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和设备费,都由市财政拨款,基本不动用善款,募捐时民政部门也没有取而代之。广州市慈善会有20个人员编制,现在只有18个人。然而,重庆市慈善总会等不少慈善组织却没有任何编制。

  慈善组织有待“焕发青春”

  许多慈善组织不仅经费紧张,而且人力奇缺,工作人员严重老龄化。长期以来,慈善会、红十字会等都被认为是可有可无的社团组织和“养老院”,尤其是不少地方民政部门兴办的慈善组织,都由退休人员组成。尽管他们德高望重,经验丰富,但由于缺乏精力旺盛的中青年工作者,这些慈善组织已不适应现代慈善业发展要求。重庆市慈善总会只有8位退休老同志,其他许多省市的情况也是如此。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副局长王正槐指出,渝北区慈善会是一个“临时性”组织,只有两个人,会长是原副区长,他不计较待遇,分文不要,但光靠两个人做事是很难的,而且分文不取的工作人员毕竟是少数。政府应考虑如何充实慈善组织,使之“焕发青春”。

  天津市汉沽区慈善协会一位负责人说,目前我国慈善组织的捐赠网络尚未真正形成,慈善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工作水平和活动能力受到自身条件局限。

  一些专家和慈善业界人士呼吁,政府与慈善组织应明确分工,完善社会救助和慈善体系。

  上海慈善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孙克勤认为,政府社会救助金来自于财政收入,属于社会财富的第二次分配,而慈善救助资金来源主要依靠社会捐赠,属于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政府社会救助以面为主,即以困难群体的经济收入为救助标准,管理模式是层级制,救助金按级划拨,层层落实;而慈善救助则以项目为主,更关注效率,减少中间环节,实行直接救助,更具有灵活性、机动性与多元化。

■ 张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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