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断奶可能自负盈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 01:22 华夏时报

  

EMS断奶可能自负盈亏

  师晖/漫画

  国务院已经批复原则同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组建方案”

  本报记者高和平报道持续已久的中国

邮政改革又向前迈进了一步。记者昨天了解到,日前,国务院已经批复原则同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章程”。同时,在批复中也明确了普遍服务与竞争性业务EMS的分业经营,这意味着EMS可能将不会再得到政府补贴,真正开始自负盈亏。

  EMS生存压力变大

  据了解,国务院的批复中,明确了邮政公司普遍服务业务和竞争性业务的分业经营。规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承担邮政普遍服务业务和机要通信业务、义务兵通信等特殊服务,邮政普遍服务亏损由国家财政补贴。这也就是说,虽然同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旗下,但是同普遍服务业务不同的是,竞争性的EMS速递业务可能将不会得到国家的财政补贴。

  据媒体报道,有邮政局内部人士透露,竞争性的EMS快递业务除了要实行自负盈亏外,还可能需要拿出一部分经营性资金补贴普遍服务业务。这样一来,EMS将面临极大的生存压力。

  EMS仍有盈利空间

  北京邮电大学经管学院教授杨海荣昨天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表示,目前,EMS确实已经面临着很严峻的市场竞争。全球知名的快递公司和中国国内一些大的民营快递公司都在迅速发展。但对于EMS来说,最急切的是要改变原来的运作方式。

  虽然ESM可能今后不能再得到政府补贴,但是对于EMS来说,实现盈利是完全有可能的,“盈利空间非常大”。从国家邮政局的年报来看,目前,EMS在邮政局内部是属于盈利的。把已经对外公布的EMS成本费用和收入相比较,就可以发现,EMS的收入是大于支出的。同时,EMS还有业务扩展的空间。

  相对于联邦快递、联合包裹等大型外资快递公司来说,由于是中国的“本土企业”,EMS在很多方面都具有优势,如快递物流公司最关注的网络布点上,EMS就占有极大优势。

  但同外资快递公司相比,EMS的不足之处也显而易见,主要表现在运输手段、跟踪服务等技术和服务上的欠缺。

  在自负盈亏、独立经营之后,EMS更需要在服务和观念上进行改进。

  邮政法考验EMS

  由于中国邮政政企不分,属于竞争性业务的EMS和属于普遍服务业务的信件寄递一直混业经营,没有明确亏损补贴的具体发放办法。在邮政法第八稿草案中,EMS和普遍服务业务该如何独立核算,国家对普遍服务业务的亏损该如何补贴,也都没有具体的规定。

  除此之外,对于邮政法中邮政企业专营范围该如何限定,也是一直以来民营快递公司和EMS存在争议的地方。

  在最新的邮政法第八稿中,已经对邮政专营的信件寄递范围进行了放宽,从第七稿中的350克以下信件寄递全部由邮政专营,降到了150克以下。但是由于把商务信函也包括在内,仍然引发了民营快递公司的强烈不满。

  据了解,150克相当于30页A4复印纸的重量,目前民营快递公司经营的90%以上的业务都在这个范围内,这不但是民营快递公司的命脉,同时也是最大的一块利润。

  如果按照民营快递公司的要求来重新修订邮政法,EMS将面临更多的利润流失。

  杨教授表示,尽管从当前快递物流的市场情况看,即将出台的新邮政法,应该考虑到民营快递公司的利益,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民营快递公司更应该关注的是,如何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谋求自身的更多发展。

  子公司可以引资

  根据国务院的批复公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邮政局所属的经营性资产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注册资金为800亿元,将各省邮政局和原国家邮政局直属单位的经营性净资产划作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国有资本。

  邮政公司主要经营国内和国际邮件寄递、报刊等出版物发行、邮政汇兑、

邮政储蓄、邮政物流、邮票发行等业务。成立后的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批复公告同时指出,同意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进行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行使出资人权利,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这也意味着以后邮政集团公司的相关控股子公司都可以引进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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