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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蜂:企业公民的寓言(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 16:28 21世纪经济报道

  商道中国·吴伯凡专栏·

  “企业公民”(CorporateCitizenship)和“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

  在中国商业世界正成为时尚话题。正如我们屡屡见到的,一种严肃的话题被通俗化,不是其幸运反而可能是其被庸俗化的开端。无论其本身的内涵如何丰富,一个话题一旦成为人们在不明所以中竞相谈论的话题,或者将与之无关的东西附会其上,那么它不仅不会变成一种普遍的共识,而且可能在被过度谈论中迅速变得空洞无趣,直至成为一个人所共知的笑柄。

  但真正的危险还不在这里。“企业公民”和“企业社会责任”不是(至少不仅仅是)企业有余钱余物时向公众示好买好的捐款捐物,不是以“转移支付”方式巧妙变相的“事件营销”,更不是问心有愧的企业和商人为洗白自己或包装自己而进行的“非常投资”。正如老子所言:“天下皆知善之为善者,斯恶也。”当“企业公民”和“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被作为一种善行来提倡时,诸多的恶行或与善恶无关的行为很可能“假汝之名而行”。这就是企业公民面临的真正的危险———成为“伪善”的代名词,最终让人们避而远之。

  作为一种商业伦理,企业公民要想成为商业世界普遍的共识,它一定不能作为一种外在的规范来提倡。道德说教只能导致对伪善和对道德的抵触。只有当企业家意识到企业公民行为与企业家自身的需求和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有一种内在的、隐秘的关联时,企业公民才可能成为企业家们内在的共识。

  “敖包”如何建成?

  在内蒙古草原上,有一种名叫“敖包”的“建筑”。其实它很难称得上是“建筑”,因为它看上去不过是一堆石头而已。事实上,这是蒙古草原上的一种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在人烟稀少的草原上行走,人是很容易迷失方向的,因为草原上除了草还是草,没有大树,没有村落(人们都是逐水草而居)来充当地标。这种状况与船在大海上航行非常相似。敖包就是蒙古民族在茫茫草原上建成的“灯塔”。

  蒙古草原上无数的敖包是如何建起来的呢?我们容易以为是某个权势巨大的统治者下令建起来的。在如此地广人稀的土地上,把一个个行踪不定的游牧部落组织起来进行这样一个浩大的工程是不可能的。事实上,所有的敖包都是千百年来,人们自发建成的。在蒙古民族中有一种民间信仰:如果你看到了石头(在草原上石头是很稀少的),就是看到了你的“福气”,如果你拿着石头绕着别的石头走一圈,然后把它与别的石头放在一起,你就是在为自己增添福气。人人都愿意自己的福气尽可能地多,所以当一个人看到一块石头时就会捡起来,等看到别的石头时就把它放在那儿。这种信仰代代相传,草原上的石头堆(即敖包)就越来越多,每个敖包也越垒越高。就在一代又一代人为各自谋福利的过程中,一个服务于所有人的导航系统在广袤的蒙古草原上建成了。

  蜜蜂的寓言

  在敖包是如何建成的故事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转换逻辑”:每个人出于私心的行为竟然成就了一种公共福利。这个逻辑看似简单,但人类发现这个逻辑却很不容易。通常认为,这个逻辑是亚当·斯密发现的。他把这个意想不到的转换形容为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国富论》中他这样写道:“每个个体既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提升多少公共利益。他只在乎他自己的保障,自己的收益。个体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所引导,最终达到的结果并非他自己的意图。个体通过追求自身的利益来促进社会收益,往往比他真正打算促进社会收益时更有效率。”“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

  身为格拉斯哥大学道德哲学教授的亚当·斯密试图回答一个古老的伦理学问题: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二者之间是传统所认为的势不两立,还是存在着我们未曾察觉的相通相融的关系。斯密认为是后者。人类在道德问题上的传统焦虑被宣布为庸人自扰,人尽可以放心大胆地追求自己的利益,根本不用担心“自利”会有损公共利益,相反,只有当个体专注于自己的利益的追求,在追求自利上精益求精(即“分工”),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时,一只看不见的手就会神奇地将个人的追求转化为社会的利益。“总体收益的结果,有别于创造收益的个体意向。”

  1776年,被人们称为工业社会的元年。这一年中发生了两件大事:一是瓦特发明了蒸汽机,一是斯密出版了《国富论》。前者意味着革命性的生产工具出现,后者为工业社会运行机制(市场和社会分工)奠定了理论基础。以大机器为生产工具,按照效率最大化的分工原则生产,通过市场交易的现代工商企业出现了。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就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因这本身就是在使社会利益最大化。

  这种思想具有革命性意义,但它并非亚当·斯密首创。亚当·斯密是从一个名叫曼德维尔的人那里继承来的。1720年,曼德维尔出版了一本书,书名叫做《蜜蜂的寓言,或私人的恶行,公共的利益》。他把人类社会比喻为一个蜂巢:“这些昆虫生活于斯,宛如人类,微缩地表演人类的一切行为。”在“这个蜜蜂的国度”里,每只蜜蜂都在近乎疯狂地追求自己的利益,虚荣、伪善、欺诈、享乐、嫉妒、好色等恶德在每只蜜蜂身上表露无遗。令人惊异的是,当每只蜜蜂在疯狂追逐自己的利益时,整个蜂巢呈现出一派繁荣的景象。后来,邪恶的蜜蜂突然觉悟了,向天神要求让他们变得善良、正直、诚实起来。“主神终于愤怒地发出誓言:使那个抱怨的蜂巢全无欺诈。神实现了誓言……”接着,在整个蜜蜂的王国中,一镑贬值为一文,昔日繁忙的酒店渺无人迹,全国一片萧条景象。

  这就是说,私欲的“恶之花”结出的是公共利益的善果。这就是著名的“曼德维尔悖论”。从道德的角度看,以自利驱动的行为是应该受到谴责的,但如果想以“公共精神”的道德情怀来建立一种充满美德的繁荣社会,那只是一种“浪漫的奇想”,因为私欲和私欲支配的个人恶行恰恰是社会繁荣的能源,离开了这个能源,公共利益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公益心和道德感这样的善之花,都将结出贫困和伪善的恶之果。

  曼德维尔的“蜜蜂的寓言”是现代自由主义经济学和经济伦理的基本隐喻。其理论主旨是弘扬私欲,相信市场对私人恶行具有神奇的转化和净化力量,认定出于道德情怀的行为不仅不可行而且可能危及公共利益。换言之,曼德维尔的“蜜蜂的寓言”与其说是一个“寓言”,不如说是一个神话,一个关于道德无益、私欲和市场万能的神话。这个神话被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理论体系,并成为一种被广泛接受的意识形态。但自问世起,曼德维尔的“蜜蜂的寓言”一直遭到理论上的质疑和事实上的挑战。具体到商业领域,关于企业是一个纯粹为自身赚取利润的组织,还是一个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的组织,也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待续,详情请见《21世纪商业评论》10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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