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织无国界的反腐“天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 09:03 经济参考报

  写在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正式成立之际

  深秋的河北香河第一城,10月25日,迎来了国际反腐败领域的盛事——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正式成立。

  第一个以各国反贪机构为成员的国际组织正式成立,标志着打击贪污贿赂腐败犯罪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各国反贪机构联手肃贪,将令贪官无处可逃。

  贪官逃避制裁出现新特点

  “我好后悔自己做的事……前程毁于一旦,我后悔莫及。”这是伙同他人贪污、挪用公款4.82亿美元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被从美国押解回国后的忏悔。

  来自中国公安部的数字显示,到2005年底,中国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尚有500多人(其中多为贪官),涉案金额达近700亿元人民币之巨。

  最高人民检察院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副主任陈东分析了在逃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

  过去大多是一般工作人员,现在处级、厅级干部增多。如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在担任温州市副市长兼金温铁路温州段建设总指挥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1100多万元后,举家逃往美国。

  从过去金融系统、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比重较大,逐步向银行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国家工作人员发展。

  从过去的几万、几十万发展到现在的几百万、上千万,甚至上亿。

  从过去的因案发仓促出逃,发展到有准备、有预谋出逃。

  中国“全方位”反贪追逃

  近年来,贪污公款后潜逃柬埔寨达7年之久的上海市核电办原主任杨忠万被缉捕归案;挪用银行资金4.4亿元、潜逃泰国达5年之久的广东省中山市事业发展公司原负责人陈满雄、陈秋园夫妇被成功引渡回国……

  截至目前,我国在国外有关机关的配合下,从30多个国家或地区成功抓获了潜逃国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70多人,极大

地震慑了腐败犯罪,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法律尊严。

  “我国要建立对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全方位围剿’体系。公安、检察、法院、外交、金融、司法等部门正在积极开展协作,并且拓展国际司法合作空间。”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说。

  我国正在加快遣返、引渡条约等方面工作步伐,正充分运用国际司法协助、国际刑警组织、边境区域合作等途径和渠道开展追逃,打击腐败犯罪、跨国犯罪的无国界行动将会越来越多。

  贪官难逃全球反腐“天网”

  据大会提供的数据显示,现在每年发展中国家由于腐败导致的经济损失为200亿美元,而发达国家每年由于腐败导致的经济损失则高达5390亿美元。

  作为全球性问题,腐败的威胁已被世界各国普遍承认。2003年10月31日,第五十八届联合国大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这是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第一项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

  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该公约。自此,中国已经正式成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这极大地拓展了我国反贪追逃的国际合作空间。

  我国已同20多个国家签订了双边引渡条约,与49个国家签订了司法协助条约。

  “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的正式成立,为今后反贪国际合作搭建了新平台,构建了直接合作机制。”王振川说。

  反腐法网越织越密。25日当选第一届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主席的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贾春旺庄严宣告:腐败是各国共同打击的对象,国与国间的司法合作、协作配合日益紧密,职务犯罪嫌疑人终究逃不出法律的制裁。


 本报记者 徐京跃 杨维汉 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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