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近三成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合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 04:47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国家质检总局29日发布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显示,近三成产品质量不合格,抽样合格率仅为73.8%。

  产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最高车速超标,脚蹬间隙不合格等。国家质检总局解释说,存在质量问题的电动自行车极易导致车辆失控,对消费者造成危险。抽查中生产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有台州市亚星车业有限公司、上海靓丽电瓶车有限公司、天津市好德电动车厂、天津市名人车业有限公司、无锡美灵电动车有限公司。

  又讯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对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进行的质量抽查显示,蓄电池产品两成多不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仅为77.1%。抽查中生产

电动车电池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有常州市鸿轩电源有限公司、姜堰市天浪电源设备厂、长兴县利众电源厂。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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