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发集团股权落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 03:39 中华工商时报

  ST天颐10月1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天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已不为荆州市国资委持有,为湖北帅伦实业集团等7家公司所有,自然人龚家龙和天发集团工会已受让这7家公司所持湖北天发全部股权。

  ST天颐公告还称,已于10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湖北天发通知,天发原股东与自然人龚家龙和天发集团工会已经签订了转让天发集团股权的协议书,龚家龙和天发集团工会分别以承债方式受让获得湖北天发65%和35%的股权。此前,天发集团已完成了股东工商变更注册登记,从而成为一个完全的民营企业。

  据了解,天发集团是湖北省最大的企业之一,不但拥有全国民营石油企业惟一一个牌照齐全的石油类上市公司天发石油,而且拥有年加工能力达120万吨的现代化油菜籽加工企业天颐科技公司,是江汉平原的重要龙头企业。但2004年以来,却陷入危机。一是由于未能如期归还银行债务,天发集团与债主银行关系破裂,导致其资金链断裂;二是天发集团所在地荆州市政府以天发是国有企业的名义,强行收回了天颐科技的管理权。

  2006年7月18日,全国人大、中国法学会等机构邀请全国知名法律专家江平、王利明、徐杰、李曙光等就天发集团的法律界定问题进行了专家论证。专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荆州市对天发集团没有投入资金,该公司注册时按国有独资注册,仅是有其名而无其实”,“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湖北天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国有独资公司”。荆州市政府最终认可了法律专家们做出的的结论,并开始着手摘掉天发集团头上的“红帽子”,恢复其民营企业的法律身份。

  2006年9月8日,荆州市工商局的《公司变更通知书》称,湖北天发集团的各个股东已经将其股份的65%转让给了天发集团的创始人龚家龙,35%转让给了天发集团工会。成了天发集团名副其实的老板的龚家龙日前表示,天发集团确实十分困难,但也是有希望的。据介绍,变革后的天发集团,持有ST天颐45.43%股权、持有ST天发35.39%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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