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国税帮企业解决土地出让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 03:07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近日,宝安区国税局公明税务分局热心辅导和帮助一内资企业解决了土地出让金账目处理上的难题,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使企业深受感动。

  原来,该企业几年前投资近千万元在公明购置了一块地皮,用于建厂房。今年5月厂房正式建成投入使用后,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入账问题让该企业张会计大伤脑筋。为此,他多次向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的“高参”请教,都未能获得明确的答复。8月15日,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情来到公明国税分局寻求帮助。在耐心听取了该企业的情况介绍后,该局迅速召集了几名业务骨干进行“隆中对”,共同为企业出谋划策。经过一番讨论交流后,税务人员告诉对方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企业在筹办期内购入的土地使用权,先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并按规定摊销,待开发时再将剩余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科目,完工后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并按规定计提折旧。由于该项会计账目涉及多个知识点,一般人很难处理。如果该企业不按规定将土地价值摊销入账,采取拖后处理的话,不仅需要支付相当数额的预缴税款,还使企业缩短了免税期,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斯培楠刘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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