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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深圳万用表企业遭遇“337条款”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 03:06 深圳特区报
美国企业认为其产品外观特定色彩搭配遭侵犯而上交申诉书 四家深圳万用表企业遭遇“337条款” 【本报讯】(记者谭建伟)近日,美国Fluke公司以其万用电子表所用商标及商业外观设计遭侵犯为由,动用美国“337条款”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递交申诉书,正式起诉包括4家深圳企业在内的多家中国企业。行业专家称,这是中国万用表产业首次遭遇“337条款”贸易摩擦。26日,深圳市仪器仪表与自动化行业协会和被诉企业共同成立应诉小组,以最强的阵容积极应诉。美国企业特定色彩搭配遭侵犯 据悉,被起诉的深圳企业集中在仪器仪表行业,包括深圳弘大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胜利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Fluke公司称,其在商标注册中提到了深灰及黄色组成的特定色彩搭配;1988年开始在公司的万用表上,采用深灰机身及面板、对比强烈的黄色皮套这一外观设计,而被诉企业生产的电子万用表侵犯了它的商标及特定色彩搭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在下月6日前后做出是否立案调查的决定。 目前,深圳生产的万用表占全球市场的80%。业内人士分析,不排除美国公司通过启用“337条款”调查,打压深圳万用表在国际市场销售的意图。 深圳企业立即着手应诉事宜 26日召开的应诉协调会上,被诉深圳企业均表示要采取最佳对策,积极应对。市仪器仪表与自动化行业协会执行会长杜如彬表示,协会的态度是“一旦立案,坚决应诉,分步和解,争取胜诉。”当天成立的应诉小组副组长谭诚介绍,将立即着手收集双方证据,邀请专家对案件进行论证等工作。 “337条款”属于美国国内法,因最早见于《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而得名。它实质上是一种以国内法方式实现对外国货物侵犯本国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干涉的手段,与常见的反倾销相比,其起诉、立案门槛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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