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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成电动自行车被查出不合格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30日 03:06 深圳特区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姜雪丽李兴文)质检总局29日发布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显示,近三成产品质量不合格,抽样合格率仅为73.8%。 此次,质检总局共抽查了天津、江苏、浙江、上海、山东、广东、四川7个省、市部分企业生产的产品。 产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最高车速超标,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强度达不到标准要求,脚蹬间隙不合格,鞍座调节夹紧强度达不到标准要求等。 生产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有:台州市亚星车业有限公司、上海靓丽电瓶车有限公司、天津市好德电动车厂、天津市名人车业有限公司、无锡美灵电动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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