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资金要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9日 12:42 法制晚报

  买卖双方、中介、银行四方签约

  二手房资金要监管

  本报讯(记者 张焱)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宣布,在其所有的二手房买卖交易中将引入银行进行资金监管,确保交易安全。

  据记者了解,目前北京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一种付款方式是:买卖双方成交后,买主先将房屋全款打到中介公司账户上,一段时间后,中介公司再安排买卖双方办理过户,过户完成后中介公司才将房款打入卖方账户。也就是说,在交易中的一个“时间差”里,房款会“沉淀”在中介公司账上。这无疑就存在中介卷走房款的风险。

  要避免这种风险,就要引入资金监管。其概念就是在交易过程中引入具备资金监管实力和信誉、并且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第四方,对客户所交房款施行监管。

  今天上午,北京市

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人姜凡告诉记者,此次推出的这种买卖双方、中介、银行四方见面,签四方约的模式,是京城
二手房
交易资金监管的一个新尝试。如果运行顺利,有望在行业内得到全面推广。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