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肴只标大小份违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 07:53 南京晨报

  晨报讯 昨天,在南京湖南路狮子桥餐饮一条街召开的江苏省《餐饮计量规范》实施一周年现场会上,记者了解到,全市已有70%以上的餐饮单位执行《餐饮计量规范》的要求。现场会上,计量专家首次对《餐饮计量规范》条文进行详细解读,教市民用餐时如何防止菜肴和酒水“缺斤少两”。

  水产品应扣除皮重、滤清水分

  《规定》:在测定水产品净含量时,应扣除其皮重,并使用滤水网箱(袋)。

  解读:本条根据水产品的特点,规定了在测定水产品净含量时,应扣除皮重,使用滤水网箱滤去水分。尤其是蟹类产品少数饭店用粗湿草绳捆绑销售,草绳重量几乎占了总重量的50%,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因此海鲜、水产品在称重时必须扣除皮重、捆绑物。

  每份菜肴净含量应在菜单上明示

  《规定》:热菜应标明主要生料的净含量,冷菜应标明主要熟料的净含量,酒类饮料应标明每份的净含量。

  解读:餐饮场所不得使用“扎”、“杯”等模糊计量单位进行销售。生料的净含量、冷菜主要熟料的净含量和酒类饮料每份的净含量,通常在菜单上进行明示,消费者应注意辨别。

  菜肴主要生料、饮品或食品标注大、中、小例(份)的,应同时标注相应的最低净含量。不得有不标注净含量而只标注大、中、小例(份)的情况。

  作者:超平 王艳 孔祥宏/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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