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电器严义明口水仗升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 05:1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丁珺)昨日严义明给记者发了一份《关于长征电器起诉本人名誉侵权一案进展情况的通报》,称长征电器向法院提交的贵州证监局的调查意见和贵州证监局关于核查结果的通报,以及网上下载的18篇文章的公证书,作为证据没能证明两个关键问题:第一,不能有效证明其举报和相关言论,构成对长征电器的诋毁、诽谤; 第二,不能有效证明其举报和相关言论,给长征电器造成了人民币300万元的损失。

  得知严义明发出《通报》的消息后,长征电器董秘唐捷昨日指出,严义明是专业律师,应该知道在诉讼程序进行中,对相关证据的认定不应对外公开,更不应通过媒体发表。

  对于长征电器的指责,严义明律师昨日通过助理向记者表示,根据我国法律,案件在诉讼程序进行中,对于相关证据不能公开一事,对主审法官有这方面的约束,但对当事人双方来说并没有这方面的约束。所以,严律师发《通报》一事不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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