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永乐“翻脸”一段利益的纠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 15:15 金羊网-羊城晚报

  这几天,大中与永乐分手的种种信息倾泻业界,颇有引发行业地震的架势。更有甚者,开始上升到了“人身攻击”的程度:大中怒斥永乐董事长陈晓屡次变脸言而无信;永乐痛陈大中单方撕毁协议缺乏商誉。到目前为止,上述事件争端毫无停息迹象,反倒愈演愈烈,双方已升级到了仲裁战,据称四个月内将难有结果。

  “双金”之战

  以上局面,为煽风点火者、欲乱中获利者乃至凑热闹者所乐见。于是,一场两个并非在全国市场内占据主导地位的家电零售企业的纷争,便被硬生生地推上了最前台,场面煞是轰轰烈烈。记者认为,这场纷争内里的纠葛或许复杂,但却难逃对利益追逐的实质。

  大中一开始便选择了在“定金”上进行“死磕”。本月23日,大中电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高调宣布已于10月17日向上海永乐电器发送正式函件,书面通知对方依法解除双方于2006年4月19日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并于10月18日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鉴于其违约行为,要求上海永乐承担违约责任,没收永乐此前支付给大中的1.5亿元定金。

  永乐方面闻言大怒,随即展开反制,将着眼点盯在了“违约金”上。永乐电器方面称,《战略合作协议》中并无订明任何条文限制本公司与国美订立合并交易,永乐电器将继续全力履行仍然有效的该协议。据此,只有当永乐(中国)未能履行其转让大中股权的义务时,张大中才有权没收保证金。另一方面,如果大中未能履行其有关转让股权的义务时,则张大中须向永乐(中国)支付两倍的保证金,即3亿元;另外1.5亿元的保证金也铁定要退还。

  

大中永乐“翻脸”一段利益的纠葛

  去意显露

  实际上,在4月19日,永乐宣布与大中签订战略协议,双方同意组成战略联盟时,该协议的有效期只有一年。大中董事长张大中承诺,在战略合作协议有效期内向永乐转让大中股权,收购价格以收购时的市盈率八折计算。尽管7月初陈晓口风大变,交易将推迟一年至2008年4月完成,但可以确知的是,永乐彼时已同国美就合并一事密谋数日。永乐与大中的并购,已被纳入国美收购的大盘子中统一考虑。

  有业内资深分析师指出,合约签订之时,永乐股价高,市盈率高;但其股价随后跌去一半,对大中来说吸引力下降,因此张大中对完成交易并不积极。随后不久,就爆出大中抛出了3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整体出售价,并称正和苏宁、百思买等国内外家电连锁零售巨头紧密商谈股权出售事宜。这个价格已比和永乐的交易价要高出几倍。

  因利而结

  说双方纷争仅是为了利益,或会引来一部分不同声音;但如果说,大中抛开永乐不是为了利益,而是为了避免被国美随带一并收入囊中的“江湖义气”,则肯定要遭更多声音的强烈抵制。在7月份国美与永乐停牌商讨并购的时候,陈晓曾经中途召集永乐全国的骨干视频大会,称要坚决自力更生、做好永乐;不过两日,却又传来双方再度谈成的消息,当然前提基础是国美加了些收购的筹码。在资本场上,这或许就是一种常态,并购也好合并也好,成与不成的波折恐怕正是争取各自更大利益的博弈之道。

  本报记者 吴江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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