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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经营违规可罚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 04:00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昨日,郑州市商务局与郑东新区管委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火车站地区管委会以及矿区管委会,正式签订了《商务行政执法委托书》,委托5家管委会代为郑州市商务局行使本区域内酒类流通执法工作。从11月1日起,它们将担负起让郑州市民放心喝酒的重任。

  5家管委会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规定,酒类流通执法者拥有对非法酒经营者的直接处罚权,对有违规行为的酒类经营者,可处以警告、罚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最高罚款金额不高于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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