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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法花样迭出 土地执法捉襟见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6日 01:01 人民网—人民日报

  近日,记者从广西国土资源厅获悉,目前,广西有434件土地违法案件未进行立案处理,还有486件土地违法案件未执行到位。国土资源厅执法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从事前的制止到执行、查处都相当困难。

  制止难——

  执法人员竟遭暴力抗法

  由于法律上的缺陷,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实际操作中,执法人员只能通过口头、书面制止,当事人仍不停止违法行为的,执法部门无能为力,其结果是制而不止。一些违法行为不能制止在萌芽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违法行为的发生。近年在广西基层执法监察人员制止土地违法行为过程中,还发生多起暴力抗法事件,一些执法监察人员人身受到伤害。“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事中制止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在基层很难落实。

  查处难——

  基层政府急于表政绩

  一些基层政府领导在耕地保护与“政绩”之间,往往会选择后者。对这些违法案件的查处有相当大的难度,如果是市、县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招商引资的项目,本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去查处政府部门的违法行为,从开始立案就存在阻力,在查处过程中,往往不是有关部门行政干预和不理解,就是违法责任人制造种种压力。

  执行难——

  法院强制执行难兑现

  在执行过程中,往往是违法当事人迟迟不履行处罚决定,国土部门只能按法律规定“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在实际工作中,申请法院执行很难,一是审查执行时间长,二是执行费用高,基层国土部门没有专门的办案经费,负担不起高额的执行费用,因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案件真正执行到位的很少,致使行政处罚决定无法兑现,造成违法者有恃无恐。据统计,目前,全区还有486件土地违法案件未执行到位。

  处理人难——

  追究责任难过“说情关”

  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特别是追究有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往往非常困难。主要原因一是调查取证难。一般土地违法案件是单位或个人行为,如一些招商项目用地,当地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一般都是口头承诺提供服务,文件中也注明要求企业依法办理各种手续,一些企业为了今后得到政府的支持,也会主动承担责任。二是处理难。一般来说因工作上的问题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时,往往都会有人说情,最终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很难落实到位。李红梅 陈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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