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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 今后要“年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 13:14 法制晚报

  市建委下发通知 将对房屋中介实行新的“巡检”制度 采取多种检查方式

  房屋中介 今后要“年检”

  问题企业必须在15日内整改 期满3日内将复查 严重违规者送有关部门查处

  本报讯(记者 张焱)京城每个房屋中介门店都要接受“年检”。今天上午,市建委下发通知称,将加强对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巡检工作,今日起将采取多种方式对京城房屋中介公司开展检查。

  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巡检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称,巡检范围包括在本市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所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巡检的方式包括事前通知、突击检查、暗访以及组织经纪机构互查等多种形式进行。

  市建委透露,具体的巡检方式有: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要在日常工作中对辖区内所管理的单位及人员的普遍检查。每月安排巡检不得少于一次,每年对辖区内所管单位检查不得少于一遍。

  市建委在全市范围内对局部地区或部分单位进行抽查,并将就某一工作或在某一范围内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此外,建委还将联合工商、发改委、公安等其他行政管理机关组织联合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中介门店的证照公示情况、操作行为的规范情况,以及是否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违法行为: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

房地产经纪业务,未按规定使用经纪合同示范文本,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服务、看房等费用,在经纪活动中赚取差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存在问题的企业将被责令当场整改,并限期15日内整改。问题企业要向有关部门提交整改报告,报告中要说明存在问题的原因、对存在问题的认识、整改情况及今后将采取何种措施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巡检记录以及企业整改报告等相关材料将被存入相应的企业档案中。

  区县建委(房管局)于企业整改期限日满后的3个工作日内还要进行复查。对存在问题但不按要求整改的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予以通报;需要移送工商、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的,将及时移送。

  同时据透露,市建委将定期对巡检工作情况及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将结果通过有关网站及媒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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