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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储备仅可供使用七天 相关立法有望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5日 09:16 中国新闻网

  

中国石油储备仅可供使用七天相关立法有望出台

  目前美国的石油储备可供使用150天,日本则多达160天,相比之下,中国却只有7天。中新社发 谢正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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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0月25日电 据中国

证券报报道,随着石油储备基地开始储油,业内人士预计相关的国家石油储备管理条例有望出台。能源基金会杨富强博士24日在一个行业会议中称,《能源法》目前暂时不会进入立法阶段,但《国家石油储备管理条例》已进入国务院的立法计划,有望在近期出台。

  杨富强认为,战略石油储备的油源不管是来自国内的,还是国外的,对市场的影响是一样的,但从目前中国储油的规模来看,还不可能对价格形成冲击力。

  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能源储备体系建设还相对滞后。以石油储备为例,目前美国的石油储备可供使用150天,日本则多达160天,相比之下,中国却只有7天。杨富强评价认为,这意味着在国际石油链条发生重大危机的时候,中国的能源安全将非常脆弱。

  2004年,中国战略石油储备计划正式启动,国务院拨出60亿专款在辽宁大连、山东黄岛、浙江镇海、舟山港建设4个石油储备基地,设计储备30天的进口量,相当于1000万吨。其中镇海基地已经建设52座储罐,储备520万立方米石油。黄岛基地规模为320万立方米,建设32台单罐容积为10万立方米的外浮顶原油罐,计划2006年12月31日前完成一期工程。其他基地在2007年左右完成建设。

  杨富强认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国家和地方储油基金,支付购油,以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维修费用。最后形成以国家储备为主(70%), 地方和商业储油分别占15%的格局。(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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