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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人工程:尤纳斯三问中国小额贷款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 15:07 21世纪经济报道
焦瑾璞与尤纳斯(右)在“中国—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信贷国际研讨会”上。 亚洲银行竞争力排名 穷人的银行·之二 [编者按]授 人鱼,不若授人以渔。 尤纳斯未必知道这句中国古语,但他在孟加拉的实践,却无疑深得华夏文化之韵。连花旗的罗伯特也说,让穷人走出贫穷,不是“你贫穷,我给硬币”就可以的。 或是巧合,获得诺贝尔和平奖之后的第一个大型推广驿站,尤纳斯选择了中国。 或是刻意,作为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迄今仅有数万人受惠于小额贷款;而孟加拉乡村银行已经帮助了661万穷人,印度的这一数字是5000万,全球是一个亿。 中国的贫困者没有理由不欢迎尤纳斯,就像央行官员、银监会官员、民间探索者没有理由拒绝和他“研究如何在中国复制格莱珉模式”一样。 据说,孟加拉乡村银行很快便要来中国开分舵了。(轶之) 特约记者罗绮萍本报记者高静北京报道 11月份,第二届小额贷款峰会将在加拿大新斯科舍省举行。 峰会的重要成员之一、新科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又译格莱珉银行)创办人兼行政总裁尤纳斯(又译尤努斯)希望在会上定下这样一个目标:到2015年,让全球接受小额贷款的人数增至1.75亿人———目前,全球有1亿人受惠于小额贷款,其中8500万人在亚洲(印度5000万),1200万人在非洲,500万人在拉美。 “现在国际小额贷款机构正守望中国,希望7500万新增人数中,有5000万人来自这个人口最多的国家。”10月22日,在北京出席“中国—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信贷国际研讨会”时,尤纳斯说,“中国的数字还非常小,这个问题也是这次会议要讨论的重点。我很希望这次可以从中国带些积极的信息到加拿大峰会。” 三问三答 “现在中国有七个小额信贷公司在提供信贷,希望这七个小额信贷公司能够改善质量,激励其它的省份仿效建立这样的小额信贷机构,这是一个重要的步骤。”尤纳斯说。 不过,尤纳斯指出,中国小额贷款最大问题是不能接受存款:“中国这七家小额信贷公司不能吸收存款或者储蓄,就等于锯他们了一条腿。小额信贷政策需要吸收存款才能发放贷款,否则无法可持续发展,无法自力更生。”尤纳斯建议把接受存款纳入到中国的立法当中,或者通过行政手段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吸取存款。 出席同一研讨会的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焦瑾璞则认为,“容许中国的小额贷款公司接受存款,需要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因为这需要制定相关法规及成立相关监管机构。” 除了吸收存款,在小额信贷公司的资金来源问题上,尤纳斯还给出一条建议,即建立批发基金:“如果中国建立一个一亿人民币的基金会,可以让很多的人来做小额信贷。我们知道钱是不成问题的,政府有很多钱。为什么小额信贷在中国的发展没有加速?并不是没有小额信贷的资金,而是因为体制上还有一定的限制或者是障碍。” 尤纳斯举例说,在孟加拉国的PKFS批发基金会,任何一个人如果想做小额信贷业务,都可以从基金会借钱,把借来的钱作为本金再贷给别人,很多机构通过这个基金会开展了小额信贷业务,而且扩展速度非常快,可能今天才一百个借款人,过几天就有一千个借款人。 对于用批发方式来解决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问题,焦瑾璞认为在中国是可行的:“但我们不用像孟加拉国那样,特别成立一家公司来做这件事,我们可以利用现有机制、现有的金融机构去进行,例如邮政储蓄银行、农信社及农发行,他们都有很多资金,可以由他们扮演批发的角色,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资金,使这些小额信贷公司成为这些金融机构贷款经纪人或者零售商。” 尤纳斯给中国小额信贷机构开出的第三道“药方”,就是建议中国成立独立的监管机构。 “我们一直强烈要求孟加拉国为小额贷款机构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五年前,政府成立了专业银行委员会,我也是委员之一,我们工作了近四年,现在相关法案已交到立法会。首先以建立微型信贷银行,非政府组织可以自愿地变成法律框架之内的机构。”尤纳斯说,一个半月前,立法会已通过建立独立的小额贷款监管机构的法案,由央行的主席兼任这个机构的主席,这个机构有一些相应的规则,让大家都知道怎么办,谁应该向谁报告,如何对项目进行评估,问题在哪里。这是一个非常透明的机制。 对于这个建议,焦瑾璞回应说,中国人民银行及银监会6月访问孟加拉国时,曾经详细了解这个正在筹建的新机构,对于其构想很感兴趣。然而被问及中国何时才可以设置同类机构时,焦则说:“这对中国来说,太遥远了。” 银监会研究局局长黄毅则表示,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赋予银监会对小额信贷的监管权力,这是一个很大的法制问题和政策问题,目前正在研究如何解决。 走“中间道路”的小额信贷公司在 论坛上,焦瑾璞指出,目前国内的主要问题是,还没有任何关于小额信贷的政策和法规,NGO(无政府组织)基本处于无监管地位。中国政府一直鼓励小额信贷组织,国务院在2004年、2005年和2006年连续三年的中央1号文件中,都对小额信贷做出了充分的肯定,要求大力提倡鼓励健康发展并探索多种模式。 “目前全国大约有300家小额信贷机构,其中大部分是不可持续的。”焦瑾璞介绍说,这些小额信贷机构总共可以分为四大类。 一类是受国际机构援助的非政府小额信贷机构,强调“扶贫”的社会目标,目前全国约有10家。这类机构的缺点是规模很小,没有合法的借贷经营权,缺乏持续的资金来源和专业的管理人员,其持续性也遭到怀疑。 第二类是政府包括具有政府职能的社团组织的小额信贷项目,比如全国总工会、妇联和国务院扶贫办。这类机构一般都具有明确的“扶贫”和“反贫困”的社会目标,是可持续的,但缺点是没有独立的专门的操作机构,规模受到限制,在操作和思路上也存在一定问题。 第三类是正规金融机构开办的小额信贷业务,主要是农信社开展的小额信用贷款和两户联保贷款等贷款类型,此外,城商行中也存在一些与政府合作的担保贷款以及一些政府的金融机构代表政府发放的一些下岗再就业的小额贷款。 这类小额信贷的特点是,规模非常庞大达到数千亿,是国内小额信贷业务的主体;其缺点主要是缺少有效瞄准贫困人口的机制,他们的业务主要是靠政府提供补贴和担保来推动,没有形成自觉的信贷业务,在扶贫对象和自负盈亏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 第四类是2005年底在五省区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目前全国已发展至7家。其缺点表现在其监管主要是当地政府领导小组负责,监管职责并不十分明确,缺乏基本规范的操作程序和风险防范程序。 “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有别于现存的非政府组织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小额信贷公司强调其商业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没有强调其社会性和福利性。”焦瑾璞详述了中国政府为何选择在农信社、城商行之外建立小额信贷公司进行小额信贷业务。 首先,小额信贷客户评价办法和贷款管理技术与正规金融机构不同,如果没有很好的激励和竞争,现有金融机构并没有足够动力进入这一相对“陌生”的领域;此外,小额信贷公司还可以利用其在当地掌握更多客户信息的优势,为那些因没有适当抵押而不能在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贫困人口提供贷款,这能将大规模的金融资金与社区信用联系起来。 “小额信贷公司试点为积极进入小额贷款的民间资金和审慎开放的政策找到一条妥协之路。是一条‘中间的道路’。”焦瑾璞说,国内虽然有大量监管之外的民间金融资金在活动,但前些年的金融风险让政府对于这些民间资金运作途径心存顾虑,因此希望开拓一个风险可控的小额贷款渠道,从而选择了进行“只贷不存”的小额信贷公司试点。另外,“只贷不存为擅长存款技术的国内金融机构探索新的贷款技术,积累更多的贷款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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