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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韩头商标家族之争纠缠六年 法律将有最终裁决(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 09:57 新文化报

  2003年韩在生的儿子韩东江成立了第三家韩氏企业,取名为再发食品加工厂,韩东江一家也开始了规模化的生产和经营,韩东山、韩东德也在韩东江的企业里任职。可是2004年当韩东江找韩东华商量要将自己的摊位设在人民广场附近某大型商场内的时候,却迎来了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这份合同中明确规定了韩东江不能再擅自在韩东华没有许可的情况下随意增加销售网点,并规定了他继续使用“老韩头”商标的期限,从2004年3月16日~2007年12月31日。

  10月15日,接受采访时韩东江告诉记者,因为到了明年就不准许再发食品加工厂用“老韩头”这个

商标了,为了能够继续企业的正常运转,他们已经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了一个新的商标——“韩师傅”。

  “老韩头”与“韩师傅”对簿公堂

  

  今年,当韩东华发现韩东江并没有按照原来的约定而私自增开“老韩头”销售网点的时候,2006年8月15日,韩东华将韩东江告上法庭,要求终止执行原来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停止其使用原告注册的“老韩头”文字商标和韩在发人头像及人名。

  有人提出共用“老韩头”商标

  

  自从今年8月韩东华将韩东江告上法庭以来,韩东海决定和韩东江所代表的再发加工厂一起跟姐姐韩东华争夺“老韩头”这一商标的使用权。韩东海表示,“老韩头”这一商标应该为韩氏家族人所共用:“老韩头”这个商标是在80年代至90年代之间通过整个韩氏家族人员的共同努力形成和加以推广的民间品牌,对于一个韩氏家族共同创出的品牌,韩氏家族的人应该对这一商标享有共有权。

  在采访中,韩东华表示,现在她是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并向记者出具了相关证明,她一再表示,无论今天做什么,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将父亲自创的“老韩头”品牌发扬光大,因为这一路走来,她深知创业的艰辛和守业的责任。

  对是否合并韩氏企业产生分歧

  

  在整个事件围绕着“老韩头”这一商标所属权发展的过程中,韩氏家族有没有过合并壮大企业的想法呢?10月15日,金雅丽告诉记者,2005年8月,就在韩氏这一代6个子女的亲生母亲三周年的祭日那天,韩东江一家曾经提议,要求合并所有的韩氏企业,由大姐韩东华出任董事长,聘任总经理,其他企业进行股份制管理,这样可以扩大“老韩头”的影响力,壮大这一家族企业。但是,韩东江和其哥哥、弟弟却表示:当时大姐韩东华并没有认可合并,这种想法最终没有达成共识,而且至今他们仍希望走共同发展的道路。

  10月16日,韩东华来到本报对韩东江一家曾提议合并韩氏企业的说法予以否定。“合并的想法是我曾经提议的,到目前为止不止三次,但是当时他们都没有强烈合并的表示。”此外,韩东华表示,在她提议的过程中,她的想法也透露过韩东海和韩东江,那就是请律师、请会计师,将各家企业目前的营业额和其他相关因素通过科学的计算配比出各自应占有的股份。但是,现在她已经将韩东江诉诸法院,那么,在法院对于韩东华诉韩东江判决结果出来之前,作为老韩头商标的合法注册人和老韩头食品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韩东华将在此段期间,不予考虑韩氏企业的合并计划,而是等待着法院的最终裁决。本报记者 邹智威

  事件主要人物关系

  

  据“老韩头”韩在发的弟弟韩在生介绍,韩在发生于上世纪20年代初,祖籍山东,原本无儿无女,韩在生家生了6个孩子(老大是韩东华、老二是韩东山、老三是韩东海、老四是韩东江、老五是韩东德、老六是韩影),所以很小的时候韩在生的长女韩东华和次子韩东海就过继给了韩在发。从80年代初开始,韩氏家族的人基本上都掌握了制作这种鸡汤豆腐串的方法,除小妹妹韩影外,都以此为营生。

  “老韩头”的由来

   鸡汤豆腐串在东北以长春“老韩头豆腐串”最负盛名,大约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老韩头每天下午三四点钟都要推着一辆破旧的二八自行车,到四分局永昌胡同菜市场的头上叫卖。老韩头长相清瘦,皮肤白皙,穿白大褂,戴白帽子,系白围裙,给人感觉很干净,同时他卖的鸡汤豆腐串又很好吃,所以只要他一出现,大家就都来买,甚至有时候还要排队。“老韩头豆腐串”的美名不胫而走,后来,老韩头年龄大了一些了,一个人做着实有点吃力,于是动员孩子们继承父业。渐渐有了自己的品牌。然而很少有人知道他的真名——韩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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