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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亿元大股东占款未曾披露 宝硕涉嫌虚假陈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 09:00 上海青年报

5.35亿元大股东占款未曾披露宝硕涉嫌虚假陈述

  会计师事务所对宝硕股份(600155)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没能审出问题,证监会河北监管局的一纸《监管关注函》却让该股自查出未经披露的5.35亿元大股东占款。昨日,宝硕股份披露了因涉嫌虚假陈述,被证监会河北监管局立案调查的消息,其股价也应声暴跌了7.06%。

  记者薄继东

  宝硕股份昨日公告称,近日收到

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关注函,要求公司对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对此,公司高度重视,现自查发现:截至2006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宝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宝硕股份(含下属分、子公司)资金为5.35亿元,该资金占用均未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其中,宝硕股份替宝硕集团支付工资及各种保险1.37亿元;宝硕股份下属分、子公司为宝硕集团支付工资、各种保险及垫付原料款等费用3.98亿元。

  公司在阐述发生上述资金占用时强调了三个历史原因:一是宝硕集团先后以承债方式接受兼并了11家国有困难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二是宝硕集团将全部经营性资产发起设立了宝硕股份,丧失了盈利能力;三是宝硕股份无足够分红给予宝硕集团资金支持。

  令人感到困惑的是,宝硕股份自1998年9月18日上市以来挂牌交易已逾8年时间,根据公告的说法,事实上宝硕集团早在8年前就已丧失了盈利能力,那么为何宝硕股份直至今日才认识到宝硕集团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动机呢?

  其次,业内人士分析说,宝硕股份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替宝硕集团支付工资,当不是近一两个月的事,应该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了。也就是说,身为宝硕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早该发现资金占用的存在了。

  颇具讽刺意义的是,宝硕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非但自己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控股股东巨额占用资金默不作声,还对拿了上市公司钱却未能尽到

审计职责的河北华安
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大加赞赏,称其“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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