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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水泥产业发展新政策答记者问(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 16:28 中国新闻网

  四、中国水泥产业布局东、中、西部不均衡问题由来已久,《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在这方面有何考虑,中国调整水泥产业布局的方向是什么?

  答:水泥产业生产力布局不合理是中国水泥行业诸多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的一个重要方面。大家都知道,中国水泥工业基本是在靠市场拉动发展起来的,受当时的历史条件限制,绝大多数企业是落后工艺和规模不大的企业。全国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水泥企业。由于工艺落后,装备水平低,给环境容量造成很大压力,水泥行业发展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东部、中部水泥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的比较多,结构调整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从全国看,水泥工业发展还是极不均衡。

  各地区要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水泥消费水平相差较大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水泥产品附加值较低、保质期有限、不宜远距离运输的特点,综合考虑资源、能源、环境容量等配套条件,合理布局,协调发展。东部地区经济相对发达,水泥工业已形成较大规模,随着土地、环保压力不断加大,应严格控制产能的扩张,以重点改造现有企业为主,不再铺新摊子;中部地区石灰石资源比较丰富,交通运输便利,水泥工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在满足本地区水泥需求的同时也可兼顾周边地区的需要,应依托老企业扩建日产4000吨以上生产线,尽快形成合理的经济规模;西部地区新型干法水泥发展薄弱,应重点支持,要以减少运输压力和满足本地区需求为原则,发展建设日产2000吨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加快淘汰落后,促进西部地区水泥工业结构升级。同时产业政策还明确要求建设大中型水泥项目必须有可靠的资源保障。禁止采用破坏资源的开采方式,加强对民办矿山环境污染的治理和整顿,对民采民运方式要进行有效监督。?要依法保护环境和生态,对矿区采后要进行复垦,恢复景观地貌。对文化、旅游、高新技术和第三产业为发展重点的大城市市区及风景名胜区,今后一律不再建设水泥项目。

  五、水泥工业产业政策对核准水泥企业建设项目和规划有什么新规定?如何控制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多头核准项目的问题?

  答: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水泥企业建设项目由过去报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改为除禁止类项目外,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为避免水泥工业无序盲目发展,各省级投资主管部门要按照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要求,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除一些受市场容量和运输条件限制的特殊地区外,限制新建日产2000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此类项目,必须经过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任何地方和企业不得新建立窑及其它落后工艺的水泥生产线。

  对于外资总投资(包括增资)1亿美元及以上水泥建设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国外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对国内水泥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超过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以上的并购协议,须经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从现在实际情况看,多头核准项目是导致水泥过快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自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出台之后,水泥项目除禁止类项目外,由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而许多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经贸委均有权核准水泥项目,只要是日产2000吨以上规模的新型干法水泥项目,投资者就钻政策空子,报省发展改革委不予核准的项目就改报省经贸委核准。出现了地方发展改革委和地方经贸委争着核准项目的情况。这次《水泥工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转发除主送各地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等单位外,我们还抄送各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目的是希望地方政府能起监督作用。

  六、《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中有一项是技术政策,为什么要制定产业技术政策,如何理解《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中提出的行业准入的技术标准?

  答:这次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特别将产业技术政策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对中国水泥工业的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实现从水泥大国向水泥强国的转变是非常有利的。技术政策的重要内容是制定技术经济指标和水泥行业的准入标准,实际上这也体现了中国水泥工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对于行业准入的技术要求。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这次技术政策将建设规模定为日产2000吨以上,这是一个基本要求,实际上水泥工业的发展是一个企业大型化、设备大型化的过程。国外水泥企业的平均生产规模都是60万吨以上。在这种情况下,从中国水泥工业的实际出发,将建设新线准入标准定为日产2000吨以上是一个最起码的要求。也就是说,设备的大型化体现了高效率的要求,体现了技术进步的要求,体现了节能降耗及提高水泥企业竞争能力的要求,从这个角度理解准入标准和准入政策是完全符合当前中国水泥工业发展实际的。

  七、准入条件的提高是否意味着将中小水泥企业拒之门外,以此限制中小企业的发展?

  答:目前,中国现有水泥企业绝大部分是有限责任公司,许多企业都实行了股份制改造,基本上没有完全意义上的国有企业。产业政策不是针对所有制的,是基于水泥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来考虑的,不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民营企业,都要认真贯彻《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

  市场准入条件的提高符合水泥工业现代化的发展要求,也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提高市场准入条件的目的就是要淘汰落后能力。当然,一部分中小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由于受资金和技术条件限制,技术装备水平低,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造成资源和能源的浪费,这部分生产能力应该予以坚决淘汰和限制。对于生产规模较大、装备水平较高、有一定资金实力的中小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只要具备条件并符合产业政策,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可以依托现有资源和公辅条件,淘汰落后工艺生产线,建设日产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促进中小企业升级换代。产业政策中没有任何针对中小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的限制性措施,并且明确提出:“国家鼓励水泥工业利用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鼓励私人资本在符合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向水泥工业投资。鼓励外商投资发展大型新型干法水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

  八、《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强调发展循环经济,采取什么措施发展循环经济?

  答:由于各种原因,中国经济增长的粗放型特征还很明显,单位GDP的能源消耗、污染排放均高于发达国家,土地、能源、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会越来越突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形势日益严峻。发展循环经济是缓解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

  水泥行业是能源、矿石资源消耗大的资源密集型产业,同时又面临资源不足、环境污染的严重制约。我国水泥工业吨水泥综合能耗比世界先进水平高40%,我国水泥工业粗放型特征非常。由于水泥工业工艺流程的特点,决定了其是最有条件、最具潜力、最为紧迫发展循环经济的产业。因此,《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提出了具体的明确规定,要求:“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新型干法窑系统废气余热要进行回收利用,鼓励采用纯低温废气余热发电。鼓励和支持利用在大城市或中心城市附近大型水泥厂的新型干法水泥窑处置工业废弃物、污泥和生活垃圾,把水泥工厂同时作为处理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企业。”等。

  九、如何把握中国水泥发展最佳机遇期,努力发展大型新型干法水泥,同时建立淘汰落后水泥有效机制?

  答:众所周知,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上大水泥实行有保有压的“上大压小”政策。对于符合产业政策布局合理大型新型干法水泥建设项目,银行根据独立审贷原则,提供信贷支持。土地部门和环保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由于落后工艺水泥能耗高、污染大、资源消耗高,产业政策明确规定“2008年底前,各地要淘汰各种规格的干法中空窑、湿法窑等落后工艺技术装备,进一步消减机立窑生产能力,有条件的地区要淘汰全部机立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关停并转规模小于20万吨环保或水泥质量不达标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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