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云南“村治”须加快村务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 09:25 中国经济时报

  信访比例逐年下降民主意识依然淡薄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与新农村建设”地方观察(上)■本报记者王海坤

  9月上旬,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赴云南督察调研工作组就本年度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进展,基层民主建设中出现的重点村、难点村问题的解决情况,以及取消农业税后村级组织运转的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察、调研。记者随行,一线目睹了云南这个具有独特历史的边疆省份特色鲜明的“村治”现状。

  地处中国西南边陲的云南省,村民自治落后于全国的进程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当地人认为,这与“边疆”、“民族”、“贫困”三个在这里凸显出来的词语密切相关。资料显示,云南省的西部与南部同缅甸、老挝、越南接壤,边境线长达4060公里,境内94%为山区。2005年该省农村人口为3137.5万人,占云南省总人口的70.5%,其中农村贫困人口248.4万人。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仅2042元。

  不仅如此,在云南,部分地区还处在从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时期的所谓“直过期”,无疑使这里的村级民主化进程难度加大。所以,在全国村民自治已经开展了21年之久的今天,云南省的村民自治只有近6年的历史。

  但令人欣慰的是,督察调研组自昆明、楚雄、大理一路走来,有些州县表现出“村治”整体趋好的态势。在云南楚雄,以2005年为例,全州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1件,比上年减少15件,涉及资金32.28万元,涉及人员44人。总的来看,群众来信来访、拖欠款、违法违纪案件都呈逐年下降趋势。在云南大理,当地监察局的同志称,这两年来,原本困厄云南大片偏远山区的危房问题也反映渐少。

  然而,同样在调研走访中,村民的民主意识淡薄现象比比皆是,除了1999年以来当地重点培养的几个示范州县情况表现较好外,大部分地区农民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积极性都不高。

  在距楚雄市区20公里的东华镇,当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群众对民主管理意识不强,对村务公开内容不关心,村民议事监督小组作用也没有充分发挥。不仅如此,调研组发现,在一些村,村干部和村民甚至不知道村民监督小组和村民

理财小组为何物。

  新农村建设在云南省如同其它各省一样正在层层推进,大理市为避免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财政分肥”,当地领导明确表示,今后不仅要把新农村建设中各级财政到村到户的优惠政策和资金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同时要把各级政府发放到村到户的补贴资金和物资及时纳入村务公开内容,以接受群众监督。但在村民民主意识淡薄、参与积极性不高的客观现实下,这些地方政府欲实施的条文和努力具有多少现实意义呢?

  更为关键的是,在村民民主意识淡薄的表象背后,一个深层次的问题正浮出水面:农村集体经济薄弱,严重制约村民自治的发展。根据云南省扶贫办提供的数据显示,全省有80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市区,占全省县市区总数62%。有4003个村委会是贫困村,占全省村委会总数的30.4%,这些贫困村的村委会没有经济实体、没有集体资产、没有集体经济收入,基本上都是“空壳村”,集体经济相当薄弱,直接导致村委会工作经费短缺、村民活动场所缺乏等困难,使村级民主建设工作难以开展。

  近年来,一些原本不是贫困村的村由于土地被完全征用而成为新型“空壳村”,这类村的情况更为复杂,使得云南省村级民主建设的整体进程不容乐观。对此,云南各地方政府虽然也在积极应对,但要想使云南省在最短时间里跟上其他省份的村级民主建设进程,有关方面认为,资金投入是保障。调研中,中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长刘光和明确表示:要舍得拿钱培训农民,同时要建立长期培训教育机制,把城乡接合部作为今后“村务公开工作”的检查重点。因为对“村务公开”百姓的拥护取决于培训教育的程度,群众的关心程度和满意程度直接影响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生命力。

  在实地调研中,一些村民民主意识较高的“示范”州县出现的新问题也引发了调研组的关注。在过去数年来大量资金、人力的支持下,虽然“示范”州县们的民众民主意识有了明显进步,但靠近城区的城郊村在征地过程中,出现了部分返还征地款给农民的现象,大多情况是将全部的或部分的征地款通过农民入股的形式,进入村或是村小组的集体经济,然后以每年“分红”的形式分配给农民们红利。即便部分农民情绪较大,一些村仍要将一定比例的征地款放在村小组的账上,用于村里的公共设施建设。在这些地区甚至出现了一批村务公开的难点村和重点村。

  据统计,云南省每年纯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委会共有959个,占村委会总数的7.4%,这中间存在着大量的村务公开的难点村和重点村。由于当地紧靠城镇或地势优越,有集体企业、资产和资源,在招商引资、洽谈项目过程中村委会工作存在“暗箱操作”,不敢向村民公开。但村民们的民主意识较高,特别关心征地价格和征地费的分配,以及集体经济收支、招待费使用等,使得双方矛盾凸显。对此,中农办副局长张建军指出,如果要以上述形式处理征地款,必须通过村民会征得村民同意,如果要进入集体经济,也要进行相应的产权改革,将产权量化到个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新农村建设的稳步进行。

  能否实现管理民主是建设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指标,而管理民主的关键就是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建设新农村,农民不仅是决策主体,还是建设主体和受益主体。村务公开的最终目的不是为公开而公开,而是让农民参与民主管理。张建军还表示,在新农村建设中,来自基层的一些新问题给国家相关的

政策法规提出了需细化的工作任务,在新形势下,需要的是更加细化、更加完善的政策法规。

  看来,不论是固有的问题,还是新生的问题,都使得云南省“村治”和谐路漫漫。要化解矛盾,加快脚步,村务公开工作是核心环节,正如刘光和在调研总结会上说的那样:村务公开本身就是一种“防腐剂”。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