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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牌”的EMS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 01:24 北京商报

  有句白得不能再白的俗话:便宜没好货。潜台词就是:只要贵的就有好货。故而渐渐形成一个迷信,“大牌”的才是王道,名牌的就是好。昨天有消息就揭开了“大牌”的一角:北京某公司职员王小姐为赶时间叫了一份EMS快递为客户投递合同,结果一个月时间过去了,不但客户没有收到合同,反而被EMS因地址不详退回,同时不退回邮费以及不负责再次投递。对此,王小姐心里产生了种种不满和疑问,快递员统统却只有一个生冷的解释就是——公司规定。

  王小姐确实感到很冤枉,因为现在的快递公司实在是多,天天在自己身边穿梭。偏偏王小姐迷信“名牌”才选取了知名的EMS,心中窃喜以为这样就万无一失,有了保障。哪想到,最后落得的结果却让人失望。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比快递被退回更让人无奈。对于退回快件的处理,快递公司告知王小姐要自己去邮局取,派专人送回还需要另加费用。另外,虽然快件没有送到,也就是王小姐交给EMS的工作并没有完成,快递费用却分文不退。这真让人莫名其妙,难道“大牌”就是王道?

  其实,王小姐的“心结”不难解开。问题就是,谁的工作都会有失误,关键还是要沟通。其实很简单,即使真的是快件地址不详,快递人员只要及时联系王小姐,就能把工作做到位。何苦再浪费一次

邮政资源,把快递退回来,又把客户得罪呢?最后口径都用“公司规定”应付,却没有想过适当地做些人性化“变通”或者效率更高。可以料想,下一次,王小姐或者王小姐的同事不会再碰EMS了。就像王小姐说的,大家身边的快递公司如牛毛一样多,大家在速度上都不相上下,比的就是服务,就是态度。怎奈偏偏名牌不争气,便宜了今后众小公司的好生意。

 者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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