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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竣工又返工”可以休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 09:35 金羊网-新快报

  ■傅毅飞

  据新华社10月11日报道,江苏省某市洪武北路与长江路交叉口的520广场规划面积约4000平方米,工程于2006年5月开工。国庆节前该市有关单位宣布工程竣工,然而近日该工程又返工。

  刚刚“竣工”的工程又返工,何以如此?细究之下发现,原来一切都是“国庆”惹的祸:为了赶在国庆节前完工,有关单位进行简单铺设的、来不及铺石板的裸露地面上,则铺了草坪、放置大量盆花。乍看上去,这只是一件小事,其实不然。有关部门前后予盾的做法无疑给了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同时事件凸显出来的有关部门的心态也值得玩味。

  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人由于某种心理作祟,生孩子往往选择在龙年、千禧年等这些所谓的好年头,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甚至不惜强行手术。这样虽然诞下了“龙种”,却是冒着损害母亲和婴儿的健康甚至是生命的巨大风险的。然而,这在他们看来,是为了讨个好彩头,为了孩子“成龙成才”。虽然,我们可能会对这样的行为嗤之以鼻,但是我们往往还是会抱着一种宽容和理解的态度。毕竟这是个体行为,而且行为本身也没有违法。然而,如果此类的事件如果发生在公共部门身上,那则另当别论了。不幸的是,南京的“竣工与返工事件”与某些人生孩子的心理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如能体现在个人身人,那么可以形容为莽撞、偏执、迷信,如果体现在政府身上那则是失策、失职。我们知道,修建广场耗费的是公共财政,有关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善待公共财政的每一分钱。工程匆忙“竣工”又返工,这对有关部门来说只是一个缺乏难度的思维活动和简单的决定;而对国家和社会来说,这则意味着一笔不菲的公共财政又付诸东流了;对广大纳税人来说,他们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又打了水漂。

  不按工期办事,强行宣布竣工,目的何在?或许有关部门会给出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给老百姓营造一个良好的节日氛围。然而在笔者看来,这样的节日氛围有不如无,而且强行竣工更像是政绩工程。让人忧虑的是,放眼全国这样的献礼工程不在少数。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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