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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万做物流 两年免收管理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 00:29 西部商报

  本报记者 高翔 为您报道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了推动兰州物流产业的发展,积极发挥兰州在新亚欧大陆桥重要的枢纽城市作用,兰州市拟采取11项优惠政策措施,加快兰州物流产业的快速发展。

  根据政策,今后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的新办物流企业,允许申请使用“集团”登记注册;经认定,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注册登记费、行业管理费、年检费等减半收取。建成运营后,两年内免收工商管理费,第三年到第五年减半收取。

  专项资金补贴重大项目

  政策还规定,兰州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作为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用于对重大物流项目的补贴,开辟物流通道初期的亏损补贴,物流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另外,还将放宽注册登记制度。

  政策还规定,凡世界100强物流企业和国内50强物流企业在兰州市设立总部、区域总部需要租赁办公场地,公司注册地所在县区政府可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

  配送车辆运管费按50%缴纳

  凡登记注册的现代物流企业所拥有的集装箱专用车辆、大件运输车辆、冷藏运输车以及15吨以上厢式货车在

高速公路、普通收费公路通行时,市管收费公路按三类车标准缴纳过路过桥费;以上车辆及城市标准化配送车辆的运管费按50%缴纳。

  不得向大型物流企业乱收费

  对于大型物流企业,未经兰州市现代物流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允许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向物流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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