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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3万元不是上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7日 08:14 沈阳网-沈阳今报

  今报讯(记者刘铁山陈浩)昨天是《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发布第一天,今报对沈城市场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很多商家依然打出“全场促销”“清仓甩货”等明令禁止的宣传牌子。针对这种情况,记者采访了沈城多家大型商场,负责人均表示没有接到过相关的文件,对此事毫不知情。管理细则将出台

   沈阳市商业局消费品流通处王晶杰处长表示,近期,沈阳市商业局将同市发改委、公安局、税务局和工商局相关部门开会讨论,研究如何细化条款,一旦具体条款确定,将会在近期以沈阳市政府的名义对外发布。同时,沈阳市商业局还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建立商业零售企业信用档案,加强零售商的自律意识。根据细则进行清查

  目前在沈阳市场上,部分商家还不知道《办法》已经正式施行,更有甚者明知故犯,进行假打折、虚构原价等违规促销活动。对此,沈阳市将在《办法》细则出台后组织联合检查组,对违规促销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清查行动,该整顿的整顿、该清理的清理、该罚款的罚款,对于涉嫌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3万元不是上限

  根据《办法》,零售商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王晶杰处长表示:“这只是商业部门对零售商进行处罚的上限,并不是所有罚款的上限。零售商在违规促销时,一旦涉及到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等‘高压线’,将会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重罚,金额可能高达几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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