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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建制镇占全部乡镇数量过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 19:02 新华网

  

全国建制镇占全部乡镇数量过半

  1.2万小城镇 消费胃口并不小(资料图片)

  新华网北京10月16日电(记者刘铮李兴文)记者16日从国家统计局获悉,我国小城镇发展和整体城镇化进程正步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截至2005年底,全国建制镇数量占全部乡镇数量的比重已达到53.7%。

  统计显示,2002年,我国的建制镇数量第一次超过了乡的数量,小城镇发展出现历史性拐点;到2005年底,全国建制镇数量占全部乡镇数量的比重达到53.7%。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张为民说:“建制镇所占的比重在超过50%的基础上逐年上升,这表明全国小城镇发展建设出现良好势头。”

  统计数据表明,“十五”期间,全国小城镇规模迅速扩大。到2005年底,全国平均每个建制镇拥有3.8万人,比2000年增长了15.1%;镇区平均人口达9511人,比2000年增长了27.5%;总人口达到3万人以上的镇占全部小城镇的比重超过53%。

  “有些镇的财政收入水平已大大超过一些县市。”张为民说,小城镇的经济实力在“十五”期间进一步增强。2005年,全国平均每个镇的财政收入达2211万元,比2000年增长了130%;财政收入超亿元的镇达751个,超过5000万元的镇达1444个。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也日益提高。2005年,全国建制镇通电行政村比例达99.5%,通邮行政村比例达97.8%;99%的小城镇拥有

医院或卫生院,95%的小城镇拥有汽车站或站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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