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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借贷行为、金融抑制及其福利损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 09:24 中国经济时报

  发展中国家农村信贷市场的效率非常低下,农户金融抑制的程度普遍相当地严重,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农户金融抑制的程度尤其严重,除了利率管制、逆向选择、交易成本等信贷市场不完善的共同根源外,为了服从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的发展战略,从上个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在农村长期进行金融管制,压制打击民间金融活动及其私人组织,正式金融机构成为输出农村储蓄的媒介和工具,直接或间接地不断转移农户的金融资产和剩余,导致农村金融资产严重匮乏,成为我国农户金融抑制的最重要原因之一。

  ■学人新论■李锐朱喜

  一、引言

  农村金融之于农户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异常重要,完善高效的农村金融市场不仅可以提高农户的收入和福利水平,而且还能够减少农村中的贫困人口,缩小贫富差距,从而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和谐发展。传统的农村正式金融组织由于其非常高的交易成本、政府的过度管制、内部管理的混乱、很差的自生能力,以及对城市、富人和大土地者的过分偏好,已经遭到了诸多学者和政策制订者的广泛批评。因此,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世界银行和国际粮农组织的帮助和指导下,许多发展中国家掀起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浪潮。尽管一些农村正式金融组织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程度上的成功,但是,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正式金融组织的改革并不是很成功,大都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最近一些年,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导向是着力培育农村非正式金融组织,构造多种形式有机混合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放松对农村正式金融组织运行过程的干预,譬如,适当放松对利率的限制,而着力于对农村金融组织的

审计、法制建设和风险监管,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上个世纪50年代末期以来,农村正式金融组织一直是我国农村金融形式的主流,而农村非正式金融形式始终处于被抑制的状态。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村生产责任制的广泛实行,国家对农村正式金融组织进行了多次调整,逐步增加其对“三农”的贷款,并在1996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但是,时至今日的农村金融改革成效并不大。在既定的体系和制度背景下,局限于农村正式金融形式的改革和调整依然远远难以满足2亿多农户多样化的资金需求,农村正式金融组织,主要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效率低下,农村中存在相当程度的金融抑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户收入的增长。

  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分关注我国农村金融问题,在2004年、2005年和2006年连续三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都以较大的篇幅对农村金融未来改革和创新的思路与方向做了详细的论述。我们认为农村金融改革应该围绕农户来进行,因为农户既是未来农村金融改革的中心,也是其终极目标,不能局限于农村正式金融这个圈子,就体制论体制。据此,我们采用10个省30个县300个村3000个农户的数据,作为研究样本,对农户的借贷行为、金融抑制及其福利损失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未来农村金融改革的政策建议。

  二、农户的借贷行为与偏好

  所有3000样本农户中共850户借款,占样本农户总数的28.3%,总共294个农户从正式渠道包括国有商业银行,主要是中国农业银行,及农村信用合作社和扶贫贷款等。获得借款者,只占所有借款农户总数的34.6%,大部分需要资金的农户依然是要通过非正式渠道,非正式融资渠道主要是指民间信贷,主要包括农户之间及农户与民间金融组织、企业等之间的融资等。再从各省的情况来看,户均土地占有面积最大的吉林、黑龙江两省借款农户所占的比重要大大高于其他省份(湖北除外),其差别主要源于这两个省份通过正式渠道获取借款的农户所占的比重要远远高于其他省份(辽宁除外),土地面积规模与借款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相关性。

  所有样本农户从正式渠道获取的借款总额占其所有借款总额的27.2%,由于从正式渠道获取借款的农户总数占借款农户总数的34.6%,因此,平均每个农户从正式渠道所获取的借款数额要低于其从非正式渠道所获取的借款数额。其中,所有样本农户从农村信用社获取的借款总额占其从正式金融渠道获取的借款总额的比重高达71.8%,而从国有商业银行、扶贫贷款机构获取的借款所占的比重分别仅为26.2%和2.0%,这说明农村信用社是农户从正式金融渠道获取借款的最重要的来源,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国农业银行从农村中的进一步退出,农村信用社所发挥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大。农户之间的借款总额占其从非正式渠道获取的借款总额的比重高达93.2%,而从民间金融组织、其他各种经济组织所获取的借款所占的比重分别仅为2.1%和4.7%,后两者的和还不到7%,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要低得多,譬如,巴基斯坦为43.8%,孟加拉国为39.7%,印度为41.9%,这些数据在说明农户之间的借款是农户从非正式渠道获取借款的最重要来源的同时,也反映了中国农户获取借款的主要渠道比较单一,原因之一是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处于一种被抑制的状态,作用非常有限。

  农户之间的借款大部分发生在亲戚、邻居和朋友之间,这些借款基本上不收利息,也有一部分是收取利息的,月利率一般在1%左右,有的甚至更高。农户从民间金融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借款85%以上是要支付利息的,年利率因地区、农户的不同而不同,有的为2%~3%,有的为5%~8%,有的为12%~15%,有的甚至高达24%~25%以上。总体上来说,民间金融组织的利率一般都比较高,从其借款的农户处境一般都特别困难,借款实属无奈之举。

  农户无论是从哪种渠道获取的借款,其大部分都是用来从事农业生产和其他经营活动的,其中仅从正式渠道、仅从非正式渠道和从所有渠道的借款用于农业生产和其他经营活动所占的比重分别为69.4%、53.9%和58.1%,显然,与非正式渠道的借款相比,正式渠道的借款更多的是用于投资。出现这个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能是正式渠道借款的期限更长一些,其借款期限超过1年的占79.7%,而非正式渠道借款更多的是短期贷款,其期限超过1年的仅占36.5%。由于其周期一般都比较长,所以,长期贷款更适合用于农业生产。但是,农户贷款的非农化倾向非常严重,在正式贷款与非正式贷款的总额中,用于农业生产的贷款所占的比重分别为21.5%和18.2%,两者相差不大;而用于其他经营活动的贷款所占的比重则要高得多,分别为47.9%和35.7%。

  我们运用泊松模型,对农户的借贷偏好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农户显著地偏好具有年利率低、担保抵押少、决策时间短、满足程度高和期限灵活的贷款,而对出借者是否具有农业知识持无所谓的态度;不会因为偏好其他特征水平和条件,而承受高水平的年利率;农户对年利率水平的偏好不是对称的,农户显著偏好年利率低的贷款。

  三、农户金融抑制及其福利损失

  近20年来,理论研究和经验分析的成果均表明,发展中国家农村信贷市场的效率非常低下,农户金融抑制的程度普遍相当地严重,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农户金融抑制的程度尤其严重,除了利率管制、逆向选择、交易成本等信贷市场不完善的共同根源外,为了服从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的发展战略,从上个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在农村长期进行金融管制,压制打击民间金融活动及其私人组织,正式金融机构成为输出农村储蓄的媒介和工具,直接或间接地不断转移农户的金融资产和剩余,导致农村金融资产严重匮乏,成为我国农户金融抑制的最重要原因之一。那么,我国农户金融抑制的程度究竟有多大呢?由于金融抑制,而使农户所损失的福利又是多少呢?定量地回答这些问题,目前不仅是学术界,而且是政府决策者非常关注的问题。

  当农户所需要的借款数额少于它从正式和非正式金融市场所获取的借款数额时,我们就说农户存在金融抑制。金融抑制有两种情形,其一是农户有需求,但借不到任何款项,完全得不到满足;其二是农户有需求,但只能借到部分款项,即部分满足。我们综合考虑了这两种情况,并运用Biprobit模型和Match模型,计量分析了农户金融抑制的程度及其福利损失的大小。研究发现,农户金融抑制的程度为70.92%;由于金融抑制,所有样本农户平均所损失的纯收入、净经营收入、消费性支出和非土地性资产分别为9.43%、15.43%、15.57%和14.58%,直接受到金融抑制的样本农户平均所损失的纯收入、净经营收入、消费性支出和非土地性资产分别为9.55%、16.83%、16.46%和14.70%;土地面积、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支出、对农户资金需求具有正的显著影响,金融资产余额对农户资金需求具有负的显著影响,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受教育水平、交通条件和地理位置对农户资金需求的影响不显著;土地面积、受教育程度、村庄的富裕程度和“关系”对资金供给具有正的显著影响,固定资产总值、交通条件对资金供给的影响不显著。

  四、政策建议

  我们对农户借贷行为、金融抑制及其福利损失进行了研究,通过研究分析,我们发现,东北三省借款农户占所有农户的比率明显高于其他省份(湖北除外),农户借款的数量与其经营的土地面积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不仅如此,中小规模土地面积的农户借款的户数明显高于其他农户,大、中、小土地规模的农户对资金的需求要强于无地或少地的农户。根据这个结论,农村金融制度的安排如何使资金的供给与农户所经营的土地规模联系起来,是有待于我们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民间信贷是农户借款最主要的来源,并且农户借款的渠道单一,形式过于单一的农村金融形式难以满足农户生产和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在今年中央的 “一号文件”里创新性地提出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它首先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其次是大力培育自然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但是,如何鼓励、引导和规范,以形成多种所有制形式有机混合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有效发挥农村民间金融组织的积极作用,增加农村资金的供给和流动性,依然还有非常多的工作要做。我们首先所要面对的问题是,采用何种措施和技术保证民间金融各种组织资金的安全性?否则,会引起金融秩序和农村社会的混乱;如何在利率松动的情况下,防止高利贷?否则,会恶化而不是改善借款农户的福利状况。所有这些都是我们具体落实今年中央的“一号文件”,从法规和制度安排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通过研究,我们还发现,我国农户金融抑制的程度非常高,为70.92%,高于印度的48.6%、

土耳其的40.7%;由于金融抑制,样本农户平均所损失的纯收入、净经营收入、消费性支出和非土地性资产在9%~17%之间。显然,进行制度创新,增加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供给,降低农户的信贷约束,能够大幅度地提高农户的福利水平。进一步的研究表明,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支出对农户资金需求具有非常显著的影响,因此,减少家庭成员受教育的成本,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是缓解农户借贷需求、减低农户信贷约束、提高农户福利水平的长效机制。

  (作者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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