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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离不开“理解” 王志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 09:00 解放日报

  日前,有报道称新的《民用航空飞行标准管理条例》已开始送审。在条例中,人们普遍关心的是有哪些行为被列为“空中恶行”,怎样的举动又会招来多大的罚款。

  关心往往出于好奇,好奇又总是伴随着懵懂。不止一次,有人颇不好意思地向笔者打听,“都说飞机上不能打手机,到底为什么呢?”“空姐告诉我,飞机起降时手提电脑是不能用的,那为什么飞行时又可以解禁呢?”“新条例说,旅客不许擅自调换座位,但我怎么碰上好多次是空姐请我换座位呢?”面对疑问,笔者诧异的是,我们对航空基本常识的普及率是如此不够,以至于一点“风吹草动”就让“空中飞人”迷失了方向。

  那么,是不是罚款就能让懵懂的旅客及时开窍?恐怕没这么容易。有消息称,飞机上的旅客今后如果在未经航班司乘人员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调换座位,或者在飞机起飞、着陆、滑行以及飞行颠簸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开启行李架,将处以最高1万元的罚款。1万元不是小数,但1万元就能罚出“理解”?在“无知者无畏”的时代,强行罚款可能适得其反,也许它带来的是更多的空中纠纷和投诉,毕竟旅客可以两手一摊,“为什么从来没有人给我解释?”

  与其靠罚款来禁锢陋习,不如把矛盾化解于地面。据笔者了解,在国外的幼教中,类似“我们该怎么坐飞机”的常识性课程很多,从小就潜移默化,旅客自然不会有这么多“十万个为什么”。此外,国外航空公司也经常开展旅客互动活动,对即将出台的涉及乘客利益的决策进行事先沟通和交流,有了共同语言,也就避免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由此,笔者想到,构建

和谐社会,“理解”也是种生产力。在经济生活中,其实很多摩擦和矛盾归根结蒂由于不理解,诸如规划部门与实际使用者之间各行其道,法规制定与法规执行“各有所思”;价格制定,听证会又往往成摆设。事先不沟通,事后再补课,既浪费了社会管理成本,又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只能让人一头雾水,满腹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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