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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品采购:告别集中招标 网上限价竞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 08:24 经济参考报

  本报广州电 广东省11日正式公布了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和2007年阳光采购公告,标志着这个省正式告别药品集中招标,开始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活动。

  从2000年开始,广东省积极探索和改革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模式,从分散招标到集中招标,从小范围到大规模,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药品虚高价格,遏制了药品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但是,随着药品招标工作的不断推进,原有模式也暴露出越来越多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如单一来源药品价格无法有效降低,廉价常用药无人投标,行政成本、社会管理成本、企业投标成本较高,同一药品在各地医疗机构价格不同,评价指标体系不够完善,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依然存在等等。

  本次开展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废除广东全省各地市各自招标的分散模式,简化组织和操作程序。全省建立“大一统”的药品购销平台,把信息全部挂在网上,限价竞价的全过程都可清楚监督,操作更加透明。

  医疗机构的药品目录将分为两类:“限价竞价”和“不限价不竞价”。不限价不竞价目录是指急救药品、廉价普通药品、罕见病种用药、管制药品及临床用量小的药品等。通过“限价”、“竞价”、“议价”以及专家谈判,把虚高的

药价挤出“水分”,力求将虚高价格降至合理价位。

  据介绍,本次阳光采购活动从10月15日开始接受生产企业报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前来参加申报。采购人范围是广东省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已参加各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乡镇医疗机构。采购周期为一年,从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原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期未满一年的地级市,满一年后执行全省挂网结果至2007年12月31日止。


 记者 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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