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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促销昨起“退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 03:56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张莹】 昨天是商务部等国家五部门联合颁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实施的第一天,该办法将严惩促销欺诈行为,违者最高将受罚3万元,商家的各类促销行为将得以规范。昨天记者走访本市商业街发现,大型商场的促销广告的确有所收敛。不过,虚假清仓的行为在一些小店依然存在。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逛街购物的消费者可能会发现,大多商场里,都是部分品牌在搞促销,全场打折返券的广告在大商场里已很难找到。据商业人士介绍,商场打折力度减弱,与黄金周过后转入销售淡季有关。此外,也有商业人士认为,《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从昨天开始实施,对商家大规模的促销行为也会起到一定的限制作用。

  据了解,本市一些大商场对这项管理办法都已经提前预热了,昨天《办法》的实施只是让一些仍然在打擦边球的商家有所收敛,不敢再公然搞虚假打折促销。不过,记者昨日特意走访各商场,发现除“虚构清仓”、“虚设建议零售价”等新规中明文禁止的促销行为在一些商业街上的小店里依然存在。昨日上午,记者走访滨江道步行街时看到,好多小店铺的门口都挂着“全场7折”、“全场大促销”等广告。记者在一家服装店发现,只有少数服装价格有优惠,促销员解释:“促销的服装是因为换季做特价,新上市的秋装不参与活动。”但按照新《办法》规定:促销内容应当包括促销原因、方式、规则、期限、商品的范围等。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和商品,应当明示;明示例外商品、含有限制性条件、附加条件的促销规则时,其文字、图片应当醒目明确。

  在和平路一家服装店橱窗上,“亏本清仓,2折甩卖”的广告很是诱人。而据附近群众介绍,该店自从开业以来就一直挂着清仓的标语,并不时地有新货上架,商家一个“清仓”的口号喊了几年。这种行为已经明显违反了新《办法》的第十六条:“零售商不得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

  有商业人士表示,国家出台规范商家促销行为的管理办法,对于大型商场可能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对于街边小店来说,其限制作用就很难发挥,监管也因此变得尤其重要。此外,商家开展促销活动获得的营业额巨大,3万元的罚款能否对商家产生真正的制约也是一个问题。而多位消费者也表示担忧,3万元的处罚对于商场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不可能起到真正的作用。对此,有商业人士认为,3万元的处罚力度虽然不大,但商家可能会考虑由此造成的声誉影响。从这个角度来看,新《办法》的震慑意义可能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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