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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治污中的公共治理困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 03:21 中华工商时报

  江苏准备用三年时间打一场整治化工企业的硬仗,而此仗的主帅正是“沉寂”多日的仇和。10月9日,江苏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仇和在讲话时要求用“最坚决、最严格、最彻底”的措施,彻底整治“小化工”环境污染和安全问题。

  对于治污本身,的确是一件得民心,有广泛民意基础的公共治理行为。尤其是在众多地方依然在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发展地方经济,并依然执迷不悟、我行我素的时候,江苏省的治污行动,更显得理性与可贵,值得赞许。针对治污本身,可以说是没有多少争议的。而真正让公众争议和喜忧参半的,则是仇和以及其“铁腕”。

  这几乎是一个悖论,如果不是“最坚决、最严格、最彻底”的“铁腕”,牵涉多方利益的治污行动,就有可能遭遇抵制,甚至有沦为流产的可能。

  不单是在江苏治污公共治理行为中,在公共管理的范畴内,也有着上述同样的悖论与困惑。“铁腕治污”以及由此引起的争论,也是整个社会转轨进程和改革进程中所面临的一个困境。公共治理究竟是应该依赖“铁腕”还是依赖温和的制度渐进与演变,其实并不是决然分开来的。而事实也证明,世界上有不少国家在转轨过程中,往往用铁腕可以做成很多事情,从而极大地降低了制度变迁的交易成本。而像治污这种顽症,往往是没有铁腕而难以达到一个理想的治理效果。所以,一个理想的状态应该是,“铁腕”应该是在一个法治和依法行政框架与平台上的。只有如此,“铁腕”与温和的制度才会相得益彰,取得理想的治理效果。

  在谈到中国的改革与发展问题时,学者秦晖先生认为隐忧在于:“斯托雷平式改革”以铁腕手段不许人们讨价还价,如此避免的“交易费用”究竟是真的节约下来了,还是只是欠下了?将来会不会要付出更高的“利息”来偿还?而秦晖先生的几个问号,其实也正是“铁腕治污”以及社会改革和公共治理所共同面临的困境与问号。如何化解这一困境,相信将“依法”关停、淘汰污染企业的“铁腕”治理,会给出一个完满的答案。而如果没有“依法”这个前提,那“铁腕治污”节约下来的成本,真的像秦晖先生所说,是要付出更高的“利息”来偿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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