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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搞何罪 罪在品位(IT时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6日 00:12 人民网-市场报

  

曾听人说,恶搞这种东西最早出现于日本,已经存在了几十年。这一说法或许是对的,却不免有些抬高了邻邦。

  恶搞为何物?说到底就是幽默,或者说是幽默方式中的一种,而幽默作为一种古老而普遍的文化现象,在这个世界上已经存在了数千年之久。从古埃及的宫廷小丑、古希腊的喜剧,直至现代流行的讽刺小说、漫画和脱口秀,源远流长从未间断。

  幽默是一门让人发笑的艺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免要使出种种的手段,除上面列出的几种主要形式外,各民族、各地区都还有其独特的幽默艺术。即如中国,便有相声、评书、绕口令、二人转等多种艺术形式。尤其是相声,年代久远,风格奇特,发笑功能甚强,堪称中国式幽默的一种典范。

  说到相声,我们将它与恶搞作一番对比可以发现,两者之间其实有很多相同和相似之处。但奇怪的是,相声不仅被社会接受,甚至还要受到保护,而恶搞却完全没有这样等同的地位,舆论质疑,文化界不承认,政府正在准备治理。要不是在青少年当中还有一定的公众基础,它将是四面受敌无法生存。笔者认为,导致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艺术品位。

  对于任何一种艺术来讲,都有一个品位和水准的问题。两者相较,品位应该排在水准的前面。比如绘画,“形神兼备、呼之欲出”自然要比“画虎不成反类犬”的水准为高,但也要看你画的是什么东西,如果画的是牛粪、狗屎、鸡屁股,无论画的多逼真都不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再比如目前走红的二人转,唱功与演技是衡量水准高下的主要尺度,但同时也要看其表演的内容是什么,如果总是瞄着炕头被窝里的那点事儿,则无论功夫多高都难登大雅之堂。我们大概知道,现在的二人转正严重存在这一问题。

  以同样的眼光来看恶搞,我们发现的确有大量的作品低级庸俗令人作呕,有些甚至还宣扬暴力、色情等与社会公德不相容的东西。另就艺术特征及艺术表现力来看,一些作品的制作水平非常低,观赏性极差,纯粹是为了恶搞而恶搞。既如此,就怪不得公众反感、政府警惕了。但是我们还是应当客观分析和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一棒子全打死。

  我想首先应该认清恶搞的时代背景和文化背景。很明显,恶搞是借助于网络与数码的便利条件才得以迅速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恶搞实际是科技发展的产物,是数字时代的一种新生事物。既然是新生,就要给其一定的时间,在自我发展中进行调整,调整得好就存在下去,调整得不好就自生自灭,这是一种客观务实的态度。

  另就社会文化发展的角度讲,恶搞是一种普罗大众的通俗艺术,不能用过于严肃的传统艺术标准来看待它。低且任其低,俗且任其俗,只要不是太出格,就应该让其存在与发展下去。实际上,人类很多的艺术门类都是从低俗逐步提高起来的。就拿与恶搞很相似的相声来说,最初不就是一种下里巴人的地摊儿艺术吗?——直到今天也难称高雅。我们能够容忍相声,何以不能容忍恶搞?

  恶搞之所以能有今天这样的较高知名度,主要跟两件事有关,其一是《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其二是“

芙蓉姐姐”。这两个事件同样很“著名”,但其精神和艺术境界的追求却是截然不同。前者是对一些无情践踏艺术的行为所进行的更为无情的反践踏,手法独特效果奇佳。这种臻于极致的反讽,可说是恶搞最值得提倡与发扬的精神高度和艺术追求。与之相比,后者几乎毫无艺术性可言,更谈不上任何的精神追求,低俗至极,简直是对人们感官神经的一种折磨。这就是我们前文所说,为了恶搞而恶搞。然而不幸的是,当今的恶搞更倾向于后者而日益远离前者,这就只能是越搞越恶,越搞越没得搞。在“芙蓉姐姐”成名之后,网上随即出现了很多模仿者,但即使这些“芙蓉妹妹”、“芙蓉阿姨”们表演得更卖力更“出位”,却也无法达到同样的轰动效应。从这个意义上讲,“芙蓉姐姐”也算是一位开创性的人物,但她开创的这种风气实在令人无法恭维。

  对于恶搞的低俗之风,许多人可能认为不值得大惊小怪,但实际上这却是对世人尤其是青少年的一种精神毒害。原因在于,低俗固然是人类社会一种客观现实的存在,却只能被接受而不能被提倡。如果恶搞大量地表现低俗、宣扬低俗,就难免促使政府出台严厉的限制性措施。果真如此,则恶搞今后的命运难以预料。当然,我们还是期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更宽容一点,不要贸然出此重手。

□ 清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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