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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推行二手房居间买卖合同 防止交易“猫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 07:06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江萌、通讯员谢平) 本该拿代理费的房产中介赚起了“差价”,没有经纪人资质的也搞起代理。昨日,武汉市房产局、工商局联合宣布,从20日起在全市推行《武汉市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以防范中介交易中的“花招”。

  此前,该市实行的买卖合同仅需买卖双方签字。部分不具备资质的中介也“鱼目混珠”参与代理,引发纠纷后难以及时处理。还有的中介为赚差价,故意不让买卖双方见面。也有部分买卖方为逃避费用,待中介商撮合成交后,“撇开”中介单干。

  据悉,新式合同此前曾在汉阳区试点一年。买卖、中介三方均需同时在合同上签字,做到信息互相透明,每份合同均需登记中介机构执照、经纪人证号等内容,以确保手续合规。

  近年来江城

二手房年成交量约600万平方米,全市中介机构多达600多家。该市房产局负责人称,下步还将对待售房源实行网上备案,房子能否过户网上一查就知,以避免已办抵押或被查封房产上市出售等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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