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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将获大股东清欠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 01:11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张鑫报道昨天,澳柯玛股份公告称,其大股东澳柯玛集团被判10日内偿还欠款10.24亿元。

  公告称,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在10月10日作出上述判决。今年3月,澳柯玛股份和集团之间的欠款纠纷被曝光。当时澳柯玛股份公告称,集团占用公司6亿元,集团所持公司2.07亿股股权被冻结。随后澳柯玛股份成立清欠工作小组,自查发现,澳柯玛集团及其下属关联企业累计占用股份公司资金19.47亿元。此后,集团因为无力偿还欠款,被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实施过渡性托管,至2007年4月13日。

  昨天,澳柯玛股份还公开了另一金额达8.2亿元的清欠诉讼,被告是澳柯玛集团的两个关联公司——空调器销售有限公司和空调器物资配套有限公司。

  虽然赢了官司,但是澳柯玛股份的复活之路仍然面临坎坷。目前,澳柯玛股份的营销渠道、原材料采购均依赖集团。其中,出口冰柜、进口原材料等是通过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司;空调销售通过青岛澳柯玛集团空调器销售有限公司进行;原材料采购大部分通过青岛澳柯玛物资经销有限公司、青岛澳柯玛集团空调器物资配套有限公司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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